台灣首座離岸風場——海洋風電(Formosa I)5月18日 開工 ,籌備多時的離岸風電自此進入密集建置期,接下來五年期間將有700多架風機進入施工期,緊接在後還有預估5GW的「區塊開發」。台灣的再生能源將進入新的一頁。 然而,6月21日,海洋風電卻被 踢爆 進行風機打樁時,原本開發商承諾時要在打樁周圍觀察是否有鯨豚出沒、並在必要時建議停止打樁的鯨豚觀察員卻沒有出海,環團怒批廠商環評承諾落空,環保署在哪裡? 除了將矛頭指向環保署,面對從未有過的大規模海上開發,我們更想追問海上環評的監督機制。在未來5年、10年甚至20年環保署的海上稽查經費在哪?海上監督的人力、專業又該如何補強? 海上監測全新挑戰 沒錢、沒船、缺人、也缺專業 離岸風電的發展將環評監督任務從陸地擴及到海域。浮上檯面的鯨豚觀察員僅是其中一環,環評涵蓋的面向包括鯨豚、海上鳥類、底棲、魚類等,另外還有漁業資源、水下文化資產、空氣品質、水下噪音監測。期間則從施工前、施工期間、到20年的營運期。 環評監督預算在扣除人事費用後,一年僅剩8、900萬的經費,需要監督的環評案件高達600多件,經費非常有限。即便只針對施工中與剛完成階段的案件密集監測,這類案件也有200~300件。而根據海洋調查人員指出,一趟八小時的海上調查加上人力成本至少要花5-7萬元。缺錢、缺人、又缺船的環保署如何執行海上環境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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