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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調查缺席下的生物多樣性影響評估:北婆羅洲個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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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ustion Kitzes(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能源與資源部), Rebekah Shirley(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能源與資源部);翻譯:周澤南

※ 編按:沙勞越(Sarawak,又稱沙勞越)是馬來西亞面積最大的州,而台灣是沙勞越木材的第三大進口國;也是2013/2014年馬來西亞最大的油棕進口國。當地團體「達邦樹 の 吶喊」認為,木材與油棕正是衝擊森林生態的兩大原因,為此提供相關的中文資訊,包括翻譯自英文媒介的報導與研究報告,特別授權給本報,希望藉此傳達相關資訊給中文讀者。

摘要

在世界各地,人們並不容易在改變土地使用的事件發生之前,例如開發計畫進行之前,進行有關生物多樣性的調查。在此,我們運用建立在全球範圍地圖的自上而下的方法,以及基於宏觀「生態標度律」(macroecological scaling laws)的自下而上的方法,闡明北婆羅洲沙勞越三座巨型水利發電水壩對生物多樣性所蘊含的影響。

我們的回溯影響評估(retrospective impact assessment) 發現,這三座水庫淹沒331種鳥類(300萬隻)以及164種哺乳類(1億10萬隻)的棲息地。估計至少2100種樹木(9億棵)和1萬7700種節肢動物(340億隻)將會受水壩影響。水庫蓄水之後所導致的棲息地喪失,估計並不會造成鳥類,哺乳類或樹木種類滅絕,然而預料會導致四至七種節肢動物的滅絕。這項評估方法適用於任何正在經歷土地使用轉換的有限數據系統(data-limited system)。

婆羅洲的洪氾森林。col&tasha(CC BY 2.0)

馬來西亞婆羅洲的洪氾森林。圖片來源:col&tasha(CC BY 2.0)

簡介

在人口不斷增長和消費需求的驅使下,全球土地使用的變更持續以驚人的速度進行著。雖然棲息地喪失和生物多樣性喪失之間的關聯已是公認,土地使用改變前,往往仍未進行生物多樣性調查。由於缺乏基線數據,棲息地喪失所造成的影響往往難以確定,並隱藏於公眾耳目。然而,對於了解全球尺度內的生物多樣性喪失、保護土地的鑑定,以及關注環境和發展目標之間的權衡,這種影響的相關資訊非常關鍵。

在直接經驗數據缺席的情況下,兩種廣泛的類別;即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方法,可以為和棲息地之喪失相關的對生物多樣性的潛在影響提供資訊。第一種乃依靠大規模地圖上物種的出現,產生它的方式源自於專家的評估、地圖數據,或物種分佈的模型。物種出現的地圖,譬如國際保護自然資源聯盟(IUCN)提出的頻危物種名單以及國際鳥盟所提供的,皆可直接用來預估那些其範圍和棲息地喪失的地點重疊的物種之數量和特徵,或者用來計算可以支援管理者和決策者對生物多樣性的喪失進行評估,相關的不同規劃情況。然而,這些地圖只提供具有充分研究的分類群,譬如鳥類和哺乳類,而大致上無法提供有關棲息地的喪失對物種數量的影響的資訊。

相反的,自下而上的作法則依靠高素質的小規模數據,譬如用統計學或理論化的按比例決定的「高端」產品,即在小塊地區裡所有物種的完整統計。譬如能夠用來預估特定經歷改變的面積內物種豐富性之改變的「物種-面積關係」(SAR),常常用來預測沒有進行過統計的地區的潛在生物多樣性和滅絕率。

然而,這「物種-面積關係」的應用,並非一般上假設的那麼易懂,因為我們必須謹慎的考慮種種複雜性,譬如該關係的恰當操作形式、棲息地的幾何學、棲息地喪失的複雜模式,以及多樣斑塊之間物種的重疊。不但如此,最廣泛使用的「物種-面積關係」方程式:一種幂次定律(power law),已面對越來越多來自經驗和理論角度的批評,而最近它發展了一種比較經得起考驗的標度理論,但此理論尚未整合到應用生態學當中。

在這項研究中,我們運用自上而下以及自下而上兩種作法,來預測坐落在北婆羅洲沙勞越州的三座巨型水壩的建造,對棲息地喪失所造成的生物多樣性之影響。我們的分類超越簡單的物種計算,來預測個別水壩對生物多樣性的影響以及三座水壩的總影響;這包括:受影響的物種數量、地方性的滅絕,以及個別消失生物的數量。

個別消失的生物數量之所以重要,一方面可以直接作為物種豐富性之減少的測量,也可以間接反映生物的喪失數量或物種內個別基因群體喪失的數量。我們對四個分類群,即哺乳類,鳥類,樹木和節肢動物完成了上述預測。運用自上而下的方法對相對已有研究成果的哺乳類和鳥類進行研究,並用自下而上的方法對樹木和節肢動物展開研究。這些模式所產生的預估必然不確定,但這個做法提供了在無法在喪失的棲息地進行較早的研究的情況下,對生物多樣性的影響進行預估。

材料和方法

研究位置

東南亞在新世紀以來經久不衰的快速經濟增長,已導致為了促進工業生產率和消費而滋生的大規模基建計劃。尤其是「巨型水壩」,已回歸作為公共規劃政策的部分,並作為解決該區域能源需求的方案。

寮國,泰國和柬埔寨到處有新興的水壩正在興建。這樣的潮流也波及作為東南亞經濟增長最快速的國家之一的馬來西亞。該國中央政府目前的經濟增長策略(第十馬來西亞計劃)計劃在沙勞越興建至少12座巨型水壩,來吸引能源密集型的工業和刺激當地生產.

坐落在婆羅洲北岸的沙勞越州, 是馬來西亞最貧窮和農村居多的州屬。由於具備充足的雨量和高層的地勢,長久以來,這地區一直成為發展大規模水利發電計劃的焦點。在沙勞越,至少6座水壩將於2020年之前完成,其中有三座水壩已經處於發展中的不同階段。在2012年,具有2400兆瓦的巴貢水壩開始運作,而944兆瓦的沐崙水壩之水庫則於2014年開始蓄水 。雖然自2013年以來,當地非政府組織的設路障行動和抗議已造成巴南水壩的興建準備工作遭到擱置,可是通往這座生產1200兆瓦電量的水壩的道路已經開闢了。

除了會驅趕3萬至5萬名原住民,這12座水壩的興建,也將會導致至少2425平方公里的森林植被的喪失。

上述提到的三座水壩是我們分析的焦點,其水庫將淹沒的總面積為1354平方公里(巴南水壩為700平方公里,沐崙水壩為242平方公里,巴貢水壩為413平方公里)。 婆羅洲的島嶼,作為孫達盆地(Sundaland)生物多樣性熱點的一部分,因高水平的生物多樣性和高度受威脅的自然生態系統而聞名。婆羅洲森林棲息著東南亞最豐富的植物和哺乳類物種,包括581種鳥類和240種哺乳類,而該島嶼屬於一個重要的進化熱點。

大規模的發展已經對該島嶼的土地覆蓋造成明顯的變化,目前該島嶼僅大約53%,或38萬9566平方公里的面積,還屬於自然森林植被。

鳥類與哺乳類

對於鳥類和哺乳類,我們先使用環球範圍的地圖,來鑑定在該三座水壩蓄水之前潛在的物種,然後保守的將物種滅絕預估為,因為水庫蓄水而導致整個物種範圍消失的物種數量。最後,使用出版了的動植物群體密度和異速生長關係,來估計因為水庫蓄水而可能消失的每個分類單元內個別物種的數量。

婆羅洲水壩範圍內的鳥類物種數算。

婆羅洲水壩範圍內的鳥類物種數算。圖片來源:〈Estimating biodiversity impacts without field surveys: A case study in northern Borneo〉

受影響的物種

為了預估水壩的興建對物種數量的影響,我們向國際鳥盟取得了鳥類的全球範圍地圖 ,並向國際保護自然資源聯盟取得了哺乳類的全球範圍地圖。我們將鳥類和哺乳類的物種範圍過濾,將這些範圍地圖和代表即將被三座水壩之水庫淹沒的地區的多邊形重疊。後者由布魯諾曼梭基金會所出版的沙勞越地理網站所提供,然後辨認和計算每個水庫內發現的物種。

婆羅洲水壩範圍內的哺乳類物種數算。

婆羅洲水壩範圍內的哺乳類物種數算。圖片來源:〈Estimating biodiversity impacts without field surveys: A case study in northern Borneo〉

滅絕

因水庫蓄水而導致的肯定滅絕數量,保守的計算為那些範圍受水庫區域重疊的物種數量。因為部分範圍的消失,依然能夠對個別物種構成滅絕的風險。然而,我們依然為全部受影響的鳥類和哺乳類檢查這些部分範圍。

個體消失

對於熱帶雨林的鳥類,我們用每個水壩水庫面積乘以典型的,每平方公里有2500隻鳥的鳥類密度,來預估每一種鳥類的個體消失狀況。

對於哺乳類,每一物種個體消失數量的預測,則由將特定物種的範圍和水庫範圍交叉的面積,與觀察到或者預測到的該物種群體密度相乘。現有的經驗的密度是從 PanTHERIA 數據庫獲得。當PanTHERIA 數據庫裡沒有經驗的密度而只有成年動物體重的時候,數量密度的預測就以在PanTHERIA 數據集裡有關物種的體重密度和體積數據的對數回歸分析來獲取。

我們發現,雖然在水庫淹沒期間,該水庫區內的特定動物或許能夠遷移以避開立刻的死亡, 可是我們推測,兩種動物的長期數量將和棲息地裡可獲得的資源成正比。因此,在水庫周遭的遷移個體,預料不會永久的增加動物群體的密度。

樹木和節肢動物

有關樹木和節肢動物,一般上並沒有個別物種的範圍地圖和地圖數據。因此,有關對這些群體的影響的預估,乃建立在自下而上的宏觀生態標度律( macroecological scaling laws)以及水壩區域以外地區所獲得的比較性的統計數據。

兩項宏觀生態標度律的運用如下:「物種-面積關係」(SAR)能夠提供棲息地斑塊裡發現的預估物種數量;以及地方品種-領域關係(EAR),能提供在被發現在特定領域內的較小的棲息地斑塊內的預估物種數量,這數量處於一個比較大的參考地帶。(意味著,相對於比較大的地帶,在小斑塊裡的地方品種的物種數量)。

樹木普查資料

有關樹木的普查資料,熱帶森林科學網絡中心足以提供許多完整的,有關小塊森林的普查資料。最接近水壩地區的小塊森林的普查資料,是Lambir山的森林動態小塊森林。它是處於北婆羅洲的一副面積高達52公頃的混合龍腦香科小塊森林,擁有1174個物種和36萬6121棵樹木(齊胸高度的直徑為1公分)。

然而,由於這區塊具有陡峭的坡度,具有非凡的物種豐富性,因此這裡所觀察到的物種豐富性,可能超越北婆羅洲的整個森林區域所預測的豐富性。作為對比,坐落在馬來半島Pasoh保留森林的一片面積為50公頃的低地龍腦香森林,則含有818個物種和32萬382棵樹木。

作為隨後的分析,我們以Lambir森林區塊代表豐富性的較高的預測,而以Pasoh森林區塊作比較低的預測。然後以這兩項預測的平均,在比較大的規模上作為中間的預測。世界上只有非常少的節肢動物完整普查資料。作為這項研究所使用的自下而上的方法, 節肢動物的普查資料必須在分類學上寬廣,並使用不加選擇的抽樣方法來對喜歡不同棲息地的節肢動物進行採樣,以及源自一個完整而明確規定的鄰近地區。我們所知道的,能夠符合上述標準的最全面的普查是在巴拿馬San Lorenzo低地熱帶雨林的調查。

雖然這座巴拿馬森林和北婆羅洲的研究地區之間,具有很多非生物的、結構上的,以及分類學上的差異,我們相信這項非常全面的數據集,比在東南亞進行的較為有限的研究,在生物多樣性的預估方面更少偏見,以至於到這樣的程度,即相比於類似的中美洲森林,婆羅洲熱帶雨林的樹木物種更豐富。

對接下來的預估,我們使用來自八個採樣小區的數據來進行計算,將最低,最高和平均值的估計建立在個別小區,以代表我們的較低,較高以及中間的大規模的物種豐富性的估計。

受影響的物種

受水庫淹沒影響的樹木和節肢動物種類的數目,是用「物種-面積關係」(SAR)來估計的。描述物種數量如何因面積而變化的物種-面積關係,廣泛的運用來估計因棲息地消失而改變的物種豐富性。為了估計受水庫蓄水而受影響的物種,物種-面積關係用來提高從小規模的普查中所觀察到的豐富性的測量,用來預測一個面積相等於個別水庫的地區的物種豐富性。

最常用的「物種-面積關係」的應用形式是一種幂次定律(power law)。由於這「物種-面積關係」的幂次定律在生態學和環境保護的應用上擁有很長的歷史,生態系統顯示在這斜率上具有可觀的變動,而最近「物種-面積關係」的觀察實驗則顯示,任何空間尺度下,每一物種個體數量之平均值的重對數斜率(log–log slope),呈現了系統化的降低。這模式建議,使用0.25對數斜率的傳統「物種-面積關係」的應用程序來提高小規模的普查資料,將必然過高預估計大規模的物種豐富性。

滅絕

因三座水庫蓄水而導致的滅絕數量,可以透過「物種-面積關係」(SAR)的第二次應用,以及地方品種-領域關係(EAR)的同時應用來獲得。後者估計在一個大範圍內的物種數量,這些物種只能在特定區域中的生態斑塊發現。相對於可以通過全球範圍地圖測量的全球鳥類和哺乳類的滅絕,地方品種-領域關係只能夠用來估計一個生物區周圍參照的滅絕。

因此我們對樹木和節肢動物的滅絕估計的對象乃在該島嶼棲息的物種,以至於這樣的程度:就是在婆羅洲發現的樹木和節肢動物物種只能在該島嶼出現,而不能在其他地方發現,也意味著本地的滅絕也對應著全球的滅絕。

最近,有爭辯圍繞在如何正確使用「物種-面積關係」和「地方品種-領域關係」這種建立在理論上的模型來估計滅絕情況。這情況源自承認模型不能滿足上述特徵,除非在參數化上述兩種模型時,消失的幾何學和相對的剩餘的棲息地有經過仔細的估計 。

一般而言,「物種-面積關係」和「地方品種-領域關係」模型皆經過發展和測試,使用相對有規則的棲息地的數據。因此,我們推薦運用「地方品種-領域關係」在消失的棲息地上,當消失的棲息地是連續的,並在原來的景觀地流下一個「洞」。同時推薦運用「物種-面積關係」在剩餘的棲息地上,當棲息地是在某景觀的邊緣地喪失的,並在剩餘的棲息地留下一個相對有規律的地區。

和「物種-面積關係」的情況一樣,單獨的地方品種-領域關係(EAR)並不足以估計包括所有三座水庫在內的本地物種滅絕總數,因為這項度量並不考慮水庫區域之間重疊的物種名單。一個當地物種滅絕總數的低界限,乃估計自該三個地區的地方品種-領域關係的低估總數,這提供了三座水庫之中,其中一個的當地品種的數量。

然而,這數目忽略了在超過兩個水庫地區出現的當地品種。這些品種將不會因為單一水庫的蓄水而滅絕,而只會因為三座水庫都蓄水了才滅絕。 和「物種-面積關係」的情況一樣,一個有關當地物種滅絕的高界限可以估計為將地方品種-領域關係應用到和該三座水庫區域面積相等的假定的單一區塊。

成績

自上而下的全球範圍地圖顯示,該三座水庫區域內具有重疊棲息地的鳥類物種數量為331種類,而哺乳類則為164種類。對於上述兩綱,受單一水壩影響的物種具有可觀的重疊性質,其中巴南水壩就影響這些331種鳥類的其中之318種,以及164種哺乳類物種的162種。有關物種滅絕,沒有任何鳥類或哺乳類的棲息範圍局限在水庫蓄水的地區。不但如此,沒有發現任何鳥類或哺乳類擁有超過5%的總範圍,是局限在水庫淹沒的地區內的。這可以用來代表對於滅絕風險的估計之微不足道的貢獻。

作為比較,國際保護自然資源聯盟(IUCN)瀕危物種紅色名錄 v3.1 要求特定物種必須經歷起碼30%的總數減量,才能被列為易危,即三類受威脅範疇之中風險最小的情況。通過使用觀察得來以及估計得來的數量密度數據,三座水壩估計將造成340萬隻鳥和1億1000萬隻哺乳類的消失。受水壩影響的331種鳥類之中,有兩類在國際保護自然資源聯盟中被歸類為瀕危(Ciconia stormi, 黑尾鹳, 以及Polyplectron schleiermacheri, 婆羅洲孔雀雉) ,14類被歸類為易危。水壩區域中發現的一種哺乳類被歸類為極危動物(Manis javanica, 巽他穿山甲),有6種被歸為頻危動物,24種為易危動物(補充資料)。這些頻危哺乳類是在地的婆羅海灣紅貓(Catopuma badia),巽他水獺麝貓(Cynogale bennettii),灰色長臂猿(Hylobates muelleri),毛鼻水獺(Lutra sumatrana),扁頭貓(Prionailurus planiceps)以及煙色鼯鼠(Pteromyscus pulverulentus)。

建基於「物種-面積關係」的自下而上的估計認為,三座水壩範圍將影響2100至3300種樹木以及1萬7700至3萬1800種節肢動物。「物種-面積關係」方法和「地方品種-領域關係」方法的結合建議,水壩蓄水可能造成的樹木種類和節肢動物種類的滅絕非常少。三座水壩所估計造成的樹木種類的滅絕少於一,而節肢動物的滅絕物種則介於四至七種類之間。

獲取自密集的普查區塊的數量密度數據顯示,水庫蓄水估計將導致8億7000萬至9億5000萬棵樹木以及340億至730億隻節肢動物的消失。

討論

這項分析證明巴貢,沐崙以及巴南水壩將潛在的可能影響強加於婆羅洲的生物多樣性。雖然結果顯示估計將不會有,或者只有少數的鳥類,哺乳類,樹木和節肢動物會滅絕,可是許多來自這四綱的物種將因為棲息地的消失而數目銳減。雖然這些水壩的水庫面積僅代表婆羅洲總土地面積的0.2%,331種類的受水壩影響到鳥類卻足以代表婆羅洲的581種鳥類的57%。而164種受影響的哺乳類則代表該洲240物種的68%。

相似地,低估的2100種受影響的樹木種類代表大約婆羅洲3000種樹木的2/3。根據不同綱目,個別樹木種類的消失數量從數百萬至數十億不等。

我們的分析裡有數項重要的關於來源的不確定性,這些不確定性標識著上述的結果很可能低估了水壩對生物多樣性所造成的真正影響。首先,物種-面積關係和地方品種-領域關係的應用沒有將水庫地區險峻的斜坡地勢包括在內。像這樣的斜坡地很可能擁有更大的非生物條件的多樣性,他們比物種-面積關係和地方品種-領域關係裡的平均坡度更高,也因此擁有比上述估計的受影響的物種數量和滅絕數量更高。

其次,對物種水平滅絕的估計並不反映亞種或當地數量的潛在滅絕。這兩項因素都可能對物種的長期生存能力至關重要。因此我們對分類群體內的個體消失總數的測量,是一項對滅絕分析的重要補充。因為我們建議基因上或數量上特殊的物種總數的消失和面積以及個體的消失成線性比例。

第三,個體數量消失的估計乃依靠對總體密數的預測。對哺乳類和鳥類而言,這預測來自全球數據集;對樹木和節肢動物而言,則來自小斑塊的總體普查。在兩個案例中,水庫規模的個體消失之估計可以被詮釋為,在所提供數據前提下對豐富性之減少的統計學的最佳預測。因此,當這些橫跨空間的密度之變化性將導致預估豐富性之減低的額外不確定性,我們並不預期主要的估計會因為豐富性的區域差異而出現偏見。

第四,對受水壩影響的鳥類和哺乳類物種數目的估計,以及相關的哺乳類個體受影響數目的估計或許是一項高估。因為物種範圍含有不在全球範圍地圖上反映的,橫越空間尺度的「洞口」。因此,在這分類下的受影響物種的數量應該被理解為使用被水庫淹沒的棲息地的潛在數量,而不必然是在蓄水期間棲息於該地區的物種的數量。

第五,這項分析並沒有將那些不直接受水庫蓄水而導致的棲息地消失,所造成的諸多影響包括在內。水壩影響的充分計算應該包括水壩興建期間和操作期間的道路和其他基建工程,下游河流的改變以及溢流形制,以及其對棲息地的影響,對河流物種的影響,以及對受遷移社群的間接成本、水壩區域以外的經濟活動,和水庫所釋放的溫室氣體。

最後,雖然不在這分析的範圍之內,我們注意到氣候變化和棲息地的消失將可能對生物多樣性具有協同的未來影響。 預料婆羅洲將會經歷比全球平均更高的最高氣溫的增長,以及在攝氏二度氣溫增長之下增長的降雨量變異性。

一項最近的研究發現,如果同時考慮氣候和濫伐森林的影響,到了2080年,高達49%的婆羅洲哺乳類物種將失去超過1/3的棲息地。這將是歷史趨勢的兩倍。預料許多這些物種將遷移到上坡以尋找比較適合的生態條件。也因此保存高地森林地區,例如在這項分析裡檢視的三座水庫將淹沒的,將更顯得重要。

結論

在這裡呈現的作法提供了一項簡單而可測量的方法,以一種對政策和治理切題的方式,來估算橫向規模的多樣性。在沙勞越水力發電水壩的案例中,對於水壩的適合性在州及國層次上的辯論依然方興未艾;涉及受影響的鄉村社群、自給自足的農民人口、商業種植園的利益、木材利益、土地權益擁護團體、自然資源保護者、公用事業公司、森林管理部門、州發展企劃者,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不管不同利益相關者對生物多樣性給予的重視或優先順序為何, 在可供選擇的情況下,具備快速考慮對物種和群體造成的風險的能力,將能夠允許更多有見識的意見以及交換討論。

在缺乏建造這三座北婆羅洲的水力發電水壩之前的田野調查之下,這些分析提供了量化研究的方法來回溯的評估這些計劃對生物多樣性之影響。雖然預估極少物種層面的滅絕會發生,這些成績顯示有明顯數量的婆羅洲在地物種的數量會因為水庫蓄水而導致的棲息地喪失而減少。

更廣泛的是,在這裡呈現的方法提供了一項隨時可應用的工具,來預測對生物多樣性的影響;即在可供選擇的情況下,當利用的經驗數據很有限時。考慮到全球許多區域正發生快速的土地轉換和生物多樣性消失,像這樣的由模型驅策的作法,對於闡發全球土地使用改變中隱含的生物多樣性成本,是相當重要的。

 


【追蹤福島核災】開戰也不退讓 〈車諾比28年後的孩子們〉系列作品介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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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竑廣(中島美雪研究者)
烏克蘭可羅斯坦第12學校校長尼吉妮可.卡麗娜說:「核災前,孩子真的健康多了。」

「這兩年發生戰爭(烏克蘭親俄羅斯武裝衝突),財政很吃緊,但給車諾比核災兒童的保養工作,不刪減預算。兒童的健康是我們部門優先項目之一。即便財政困難也會不打折地繼續做。」──烏克蘭社會政策省保養廳副長伊旺.后夫林可夫。

醫療研究羅列

烏克蘭保養廳副長的這番話,出自獨立媒體Ourplanet製作的紀錄片〈車諾比28年後的孩子們〉(第一部、第二部、番外篇),片名中的「28年後」,充分顯示了核災的難以收拾,也讓人預見福島兒童可能的漫漫長路,本片紀錄了烏克蘭在核災專法之下,在健康檢查、授課方式等方面的支持狀況,以及福島災童尚未擁有的照顧程度。

和筆者所看過的車諾比報導比起來,本片採訪了特別多的醫療機構,包括烏克蘭保健省、教育部、國立資訊中心、放射線醫學研究所、內分泌研究所等,與機構研究人員對於輻射疾病的意見。在附屬的資料裡(專書、影片Q&A)更清楚地指明相關資料與論文。

烏克蘭國立放射線醫學研究所愛芙凱尼亞.史特芭諾瓦博士,解釋低劑量核輻射的健康影響。

烏克蘭國立放射線醫學研究所愛芙凱尼亞.史特芭諾瓦博士,解釋低劑量核輻射的健康影響

學童們普遍不健康

其次,儘管健康危害的陰影沉重,本片仍呈現出相當的積極氛圍。不管是烏克蘭保養廳副長等官員對災童的理念,或醫護人員與老師們的熱誠;或是病童家長,即便要面對「老師請孩子舉個手,她都覺得心臟好像被刀刺入。」的痛苦,仍自行種植、畜養、製作、料理,盡其所能地在孩子飲食上努力。

〈車諾比28年後的孩子們~從長期低劑量的現場觀察〉(第一部)製作團隊,來到距離烏克蘭首都基輔兩小時車程、距離車諾比核電廠140公里的可羅斯坦,一個6萬6千人的小城鎮,以當地第12學校的學童(以五年級生為例,是核災後17年、2003年出生的孩子。)為採訪對象,貼身觀察學童健康的異常狀況。

影片一開始,單從制度的變化,便可感受到學童健康狀況的異常。烏克蘭政府縮短了學童的上課時間,一年級縮短十分鐘,二年級以上縮短五分鐘。校長尼吉妮可.卡麗娜說:「縮短上課時間,是自車諾比核災後,從90年代開始的新措施。」核災後,孩子們身體變差很多,像是常頭痛、容易累、流鼻血等,在她任職12年來,645位學童裡有4位罹患血癌,其中2位已經過世。

核災後,烏克蘭依健康狀況不等,把學童分組。

核災後,烏克蘭依健康狀況不等,把學童分組

車諾比法之下的照料

校醫介紹健康檢查的情形,因為是輻射污染地區的關係,每位學童每年都要詳細地檢查一次,檢查目的在於做出正確的健康評估,「避免因為個別疾病的狀況而未能給予整體身心狀況的評估」,必須要有耳鼻喉科、眼科、整型外科、神經科、血液科等不同領域的專門醫生,「依健康狀況把學童歸類到不同組別」。

之所以分組,是因為上體育課時突然暴斃的孩子變多,以可羅斯坦第12學校的645人來說有四種,分別是基本組157人,準備組385人(避免考試跟比賽),特別組90人(有甲狀腺炎、重度眼疾、心臟病等慢性病),免除體育課的則有13人。

市民放射線防護健康中心的內分泌醫生(第二部),也在為災童做檢查,她拿起一串大小不等的鵝卵石狀木製橢圓的項鍊說:「這是給男童用的精巢測量器。」烏克蘭國立內分泌研究所所長多隆科(於番外篇),又解釋生殖器異常的處置,因核災罹患甲狀腺癌的兒童,在被摘除甲狀腺之後,缺乏影響發育的甲狀腺荷爾蒙,需要追蹤並服藥治療。

關於核災健康危害的種種照顧,源於〈車諾比法〉。可羅斯坦市長摩斯卡連科解釋道:「因為法有明訂,受核災影響的人們,權益得以受到保障。核災災民相當地多,這裡就有5萬7千人,而法律規定了種種支援作法,藥品免費提供,(幫助體內放射性核種代謝的)保養活動與學校的餐點也是免費,對於無輻污食材給予補助等等。」

市民放射線防護健康中心的內分泌醫生說:「這是(給男童用)的精巢測量器。」

市民放射線防護健康中心的內分泌醫生說:「這是(給男童用)的精巢測量器。」

比國際更嚴格的防輻射標準

〈車諾比法〉把污染區分成4級:第一級,車諾比核電廠周圍30公里禁止居住。第二級,一年5毫西弗以上的區域,居民有移居義務。第三級,一年1毫西弗以上的區域,居民可以自己選擇要不要避難。第四級,放射線監視區域,為一年0.5毫西弗以上的區域。可羅斯坦市屬於第三級,災民配有被曝手冊,估計25年來累積劑量為15~25毫西弗。

值得一提的是,比對國際放射線防護委員會對於一般公眾的人工放射線建議劑量,為一年1毫西弗以下,會發現烏克蘭(舊蘇聯)比較嚴格;而聯合國原子輻射效應科學委員會(簡稱UNSCEAR)所認定的輻射致病範圍,比烏克蘭/舊蘇聯少得多。

對此,烏克蘭放射線醫學研究所副所長阿納多里屈馬克解釋:「儘管還沒有受到國際機關的承認,但烏克蘭政府的車諾比報告書,不單單是統計結果,而是流行病學和臨床研究的成果。我們不只考慮到腫瘤跟血癌,還有在這之外的疾病。」之所以有這樣的落差,原因之一是UNSCEAR所分析的論文,幾乎都是以英文書寫,而沒有被涵蓋到以俄語或烏克蘭語書寫的論文。

後者的研究成果,到被國際上承認的時間約3~10年,比方說「烏克蘭學者早在1990年便發現核輻射會導致甲狀腺癌」,但到WHO世衛跟UNSCEAR也認定的時候,已經是很後來的事情了。」

烏克蘭可羅斯坦第12學校校醫說著:「這裡是(核輻射)污染地。」

烏克蘭可羅斯坦第12學校校醫說著:「這裡是(核輻射)污染地。」

烏克蘭有 福島沒有

在片尾的協助名單裡,有長年支援車諾比的日本民間團體,發生福島核災後,民間透過對車諾比的認識,對於核災中的需求為何,產生比較明確的輪廓;簡單地說就是,「烏克蘭做了什麼,是日本福島沒有的?」

舉例來說,在烏克蘭對災童的健康評估裡,有著「不囿於單一疾病」的原則,要做好幾科的檢查,甚至包括心理狀況,才能判定健康程度;反之,一般日本國民從政府跟主流媒體能知道的,關於福島未成年人的健康資訊,只有甲狀腺(癌),要進一步追問的是:「單這一項疾病的有無,便能代表健康或不健康嗎?」

又或者,烏克蘭污染區域的學校餐點,中央政府會突襲檢查,顯示出中央比地方更要求食品輻射污染,但在日本,則有地方比中央更要求的狀況,例如京都市對學校營養午餐的輻污容許值,便只有中央的一半。

單就這些地方而言,便難比較「誰才是先進國家?」至於影響更大的避難權利,日本不但相距甚遠,甚至有逐步限縮的態勢。透過本片,不少人重新思考:「什麼是關心福島?」「什麼是福島的需要?」這顯然是個大哉問,儘管,孩子的健康不能等;不管如何,本片的後續作品,將馬不停蹄地紀錄著,在烏克蘭持續進行著的這場,開戰也不退讓的醫療總動員。

※ 作者簡介:宋竑廣(臉書),男同志、寫手,目前主要以低碳生活部落格、陸敬民房屋部落格、花蓮東方報之固定專欄撰文維生;另為日本歌手中島美雪研究者,為中島美雪介紹會(臉書)幕前幕後主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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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21×法律】巴黎氣候大會可能談成什麼? 從協議草案一窺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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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葉俊榮(國立台灣大學講座教授;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中心主任)、李彥麟(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中心助理)

法國巴黎的恐怖攻擊前腳才剛走,驚魂未定、人心惶惶之際,《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第二十一屆締約方大會(COP21)卻已緊接著於2015年11月30日在巴黎召開,考驗著世界各國能否團結起來,對抗比恐怖主義更嚴重的人類存亡危機——氣候變遷。

外界對於這次氣候大會的成果抱持樂觀的態度,畢竟中國與美國兩個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國在去年與今年兩度作出氣候變遷聯合聲明,表達攜手領導各國因應氣候變遷的意願; 美國與第三大碳排放國印度也於今年9月簽訂氣候變遷與能源的合作備忘錄宗教界的領袖近來也紛紛基於教義與信念,呼籲信徒對抗氣候變遷(註2)。然而,在樂觀的氛圍之餘,巴黎COP21也背負了沈重的任務,因為巴黎會議繼承了2009年丹麥哥本哈根COP15的未竟之業,被期待通過一份對所有締約方皆有法律上拘束力(legally binding)的氣候協議(以下暫以「巴黎協議」稱之),以接替即將於2020年到期的《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

在COP21首日的各國領袖高峰會上,法國總統歐蘭德形容這次會議「攸關這個星球與生命的未來,利害從未如此重大」。 美國總統歐巴馬則強調:「我們是第一個受到氣候變遷衝擊的世代,也是最後一個能對氣候變遷有所作為的世代。」

在這次COP21可能通過、且足以左右人類文明存亡的巴黎協議,究竟會長成什麼樣子?其實,作為COP21談判文件的巴黎協議草案已經於11月初公布。

UNclimatechange(CC BY 2.0)

今天二月在日內瓦結束的ADP會談,UNFCCC大會秘書長(左)正在進行媒體簡報。圖片來源:UNclimatechange(CC BY 2.0)

這份草案是2011年南非德班COP17所成立的「德班平台」(ADP)數年來的工作成果,也是各國數年來利害折衝的產物。經過長久的努力,基本上,我們可以預期,如果各國有心要在COP21為期兩週有限的時間壓力之下通過巴黎協議,各國不太可能對草案的內容節外生枝。換言之,最終通過的巴黎協議內容可能為何,我們可以從最新的協議草案略窺梗概。

本文以下將從巴黎協議的目標、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資金、定期審查及回顧機制及損失與損害等面向,概覽巴黎協議的草案文本;並且指出巴黎協議與舊時代的氣候變遷條約(亦即《京都議定書》及UNFCCC)相較之下最大的不同;最後會談談同受矚目的巴黎協議的法律拘束力的問題。

巴黎協議的目標

長期的量化目標:攝氏1.5℃或2℃?

如同《京都議定書》,巴黎協議是在UNFCCC下所產生的協議。巴黎協議的最終目標,就是達成UNFCCC第2條所稱的「穩定大氣中的溫室氣體濃度,以預防對氣候的危險人為干擾」。本來,UNFCCC第2條的目標並不明確;但在2009年的哥本哈根協定(Copenhagen Accord)中,各國同意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第四次評估報告所提出的「將工業革命以來的地球均溫暖化控制在攝氏2℃以內」的量化標準,2010年的墨西哥坎昆COP16大會決定重申了此一目標。此後,「攝氏2℃」的量化目標逐漸在國際上氣候變遷界獲得共識。

然而,小島嶼國家聯盟(Alliance of Small Island States,AOSIS)與低度開發國家(least developed countries,LDCs)認為即使是攝氏2℃的升溫,都將會對他們國家造成巨大的損害,甚至滅國。因此AOSIS和LDCs向來大多主張應該以攝氏1.5℃為目標。目前巴黎協議的草案中,仍保留了1.5℃和2℃的選項,有待各國在COP21做出最終的決定。

Yann Caradec(CC BY-SA 2.0)

外界對巴黎氣候大會抱持樂觀,巴黎地標艾菲爾鐵塔也響應會議主題而閃耀著綠色燈光。圖片來源:Yann Caradec(CC BY-SA 2.0)

階段性目標

為了達成將全球增溫控制在2℃(或1.5℃)以內的目標,各國可能在巴黎協議中設定階段性的目標。這些階段性目標可能包含:

  1. 全球而言,何時要達到排碳峰值?換言之,全球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何時開始要下降?目前巴黎協議草案中出現的選項是2030年,但仍不排除其他選項。甚至最後也有可能不會規定排碳峰值的期限。
  2. 2050年的全球量化減碳目標?目前巴黎協議草案中出現的選項是2050年以前比2010年減少40%至70%,另一個選項是70%至95%,但此目標同樣未確定。
  3. 達成碳中和(carbon neutrality)或零淨碳排放(zero net emissions)的期限?巴黎協議草案中出現的選項有2060至2080年的期間、2050年以前、本世紀結束以前。

以上階段性目標的選項都只是草案的文字。事實上,這些階段性目標經歷了多次的變動,例如在2014年秘魯利馬的COP20時,草案文字還曾經出現其他的目標選項,包含何時要達成100%再生能源的目標等等。巴黎協議中的階段性目標當然仍可能有所變動,甚至也有可能最後不會被通過,以避免過多的量化目標使巴黎協議喪失彈性,影響各國參與的意願。

強調經濟轉型、永續發展與氣候韌性

除了前述量化的減碳目標之外,巴黎協議草案也強調綠色經濟轉型、永續發展與氣候韌性(resilience)的目標。從特別強調氣候韌性這一點來看,巴黎協議比起《京都議定書》和UNFCCC更重視氣候變遷的調適(adaptation)。

開發中國家向來強調調適更甚於減緩。為了獲得開發中國家的支持,巴黎協議草案中強調經濟轉型、永續發展與氣候韌性的文字應該會比較順利地被通過。相較之下,前述量化目標的爭議性會比較大。

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CBDR

《京都議定書》實踐UNFCCC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common but differentiated responsibilities,CBDR)原則的方式,是將所有締約方一分為二,只有UNFCCC的附件一締約方(Annex I Parties,大多是已開發國家、工業化國家)要負擔有法律拘束力的量化減碳義務,非附件一締約方(non-Annex I Parties)則不負此義務。但目前看來,「京都模式」的CBDR是失敗的,因為它在政治上不受已開發國家的歡迎(美國、加拿大、俄國、紐西蘭、日本皆因此而未加入或已退出《京都議定書》);而且也忽略了開發中國家集團之中的異質性(小島嶼國家與低度開發國家等較小型、排碳量低的開發中國家,跟中國、印度、巴西、南非、南韓等排碳量高、經濟發展程度較高的非附件一國家,怎能相提並論?)。雖然中國、印度等開發中國家向來很希望維持「京都模式」,但巴黎協議應該不太可能再以京都模式繼續CBDR原則,否則將無異於重蹈《京都議定書》的覆轍。

換言之,在巴黎協議下,國家應該不會再被用粗糙的方式截然二分,而是會有更細緻的區分方式。一些發展程度比較高、經濟能力較佳、溫室氣體排放量較高的開發中國家,必須負擔比較多的義務,或者至少無法如同AOSIS、LDCs及脆弱國家一樣享受太多的優待。

CBDR的文字遊戲

巴黎協議草案試圖對「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common but differentiated responsibilities)的文字做手腳,藉以創造不同於「京都模式」的解釋空間。早期的草案曾經在CBDR的文字前加上“evolving”一字,表示「與時俱進的」、「會演變的」,試圖讓CBDR的詮釋變得更加動態,可以隨著各國的經濟發展程度、排碳量來調整國家的分類。

目前的巴黎協議草案則是在CBDR文字後加上“in the light of national circumstances”,表示「考慮各國的國情」,同樣也是為了緩和京都模式僵化的情形,讓國家分類或各國負擔的義務可以隨著國情的變化而有動態調整的可能。

新CBDR的具體實踐

巴黎協議中,對於CBDR原則可能會產生一些新的實踐模式。雖然仍有可能會變動,但變動的幅度可能不會太大,因為其中許多內容都是UNFCCC的規定以及歷年COP決定的重申或延伸。

整體而言,開發中國家應該是會比過去在UNFCCC以及《京都議定書》下負擔更多的義務——否則這幾年來的氣候談判等於做白工了。而開發中國家與已開發國家之間的界線可能會逐漸模糊化。

減緩方面的差別待遇

雖然開發中國家在巴黎協議下很可能也需要負擔減碳義務,履行自己所提出的國家自主決定氣候貢獻(intended 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INDC),但巴黎協議仍可能會對開發中國家和已開發國家進行差別待遇。根據目前的巴黎協議草案,在減碳方面,可能的差別待遇大致上有:

  1. 已開發國家應無條件履行其減碳義務;但開發中國家履行的程度取決於已開發國家對開發中國家的資金援助、技術移轉以及能力建構方面的協助。這某程度是重申UNFCCC第4.7條的規定。
  2. 已開發國家以及公約下的資金機制(主要是指綠色氣候基金,Green Climate Fund),應對開發中國家的減量承諾(nationally determined mitigation commitment,NDMC)的準備、報告及執行提供協助。
  3. 已開發國家2020年以後的減量目標應該一期比一期更有雄心(ambitious);開發中國家的2020年後減量行動僅須比2020年以前依照峇里行動計畫(Bali Action Plan)的減量行動(主要是指「適合國家的減緩行動」,nationally appropriate mitigation actions,NAMAs)更有雄心。
  4. 巴黎協議對於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的未來的減量承諾(NDMC)內容要求可能會不同。
  5. 未來,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提出每一期減量承諾(NDMC)的時間表可能會不同。但具體的時間表為何,有可能會留待巴黎協議第一次締約方大會(CMA1)決定。
  6. 關於碳排放的計算方式(accounting),是否要在巴黎協議中另外規定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的區分標準(differentiation modulator),目前仍未確定。
  7. 關於遵約機制(compliance mechanism),是否要區別開發中國家與已開發國家,針對前者以較緩和的「促進履約」(facilitative)為主,針對後者則可以採行較嚴厲的「執行措施」(enforcement)?

資金援助、技術移轉與能力建構方面的差別待遇

世界銀行總裁金墉。圖片來源:世界銀行World Bank Photo Collection
(CC BY-NC-ND 2.0)

按照巴黎協議草案的設計,已開發國家還是負擔了對開發中國家進行資金援助、技術移轉與能力建構方面的義務,而且已開發國家應定期提出報告說明其在資金籌措、技術移轉及協助能力建構方面的努力。

但一些經濟轉型的已開發國家(雖然是UNFCCC附件一國家,但非附件二國家的已開發國家),以及一些較有能力的開發中國家,有可能在巴黎協議下也開始需要提出氣候資金。
至於資金、技術與能力建構協助的接受者,巴黎協議草案比以往更強調小島嶼國家(SIDS)、低度開發國家(LDCs)、非洲國家等特別易受氣候變遷負面影響的國家的角色。

資金

脈絡與現狀

為了協助開發中國家進行氣候變遷的減緩及調適,並使開發中國家走向永續發展、綠色經濟的正軌,UNFCCC規定附件二締約方(Annex II Parties,主要是附件一國家中的OECD已開發國家)有義務對開發中國家進行資金援助。

在2010年坎昆COP16時,大會正式決定設立《哥本哈根協定》(Copenhagen Accord)中所承諾的綠色氣候基金(Green Climate Fund),並確立其為UNFCCC第11條所謂的「資金機制」(financial mechanism)。此外,在《哥本哈根協定》中,已開發國家承諾於2010–2012的三年期間提供每年100億美元的「快速啟動資金」(fast-start finance),並於2013–2020的期間內提供每年1000億美元的「長期資金」(long-term finance),以協助開發中國家進行減緩及調適。這些資金主要會透過綠色氣候基金的機制來發放。

不過,由於綠色氣候基金是設立於UNFCCC之下的機制,因此在巴黎協議確定以前,綠色氣候基金的制度基本上已經完備。根據綠色氣候基金理事會於2014年2月時的決定,綠色氣候基金中50%的資金會用於開發中國家的減緩,50%用於開發中國家的調適。

但綠色氣候基金至8月為止的注資承諾(pledges)「總額」僅102億美元,距離「每年1000億美元」仍有不小的差距。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對綠色氣候基金承諾注資的國家也包含了8個開發中國家

量化的籌資目標與義務分擔方式?

巴黎協議草案中更進一步希望從2020年以後,每年動員的資金可以從1000億美元起跳。已開發國家(特別是公約的附件二國家)仍然可能承擔最主要的資金提供者的角色,或者至少要作為其他國家的表率(take the lead)。但巴黎協議可能也不排除讓經濟轉型國家(應是指非附件二國家的附件一國家,主要是東歐國家)以及其他有能力的開發中國家也提供資金。至於提供資金的義務應如何分攤?草案雖然也談到了「義務分擔方式」(burden-sharing formula)。但此種過於明確的量化目標及義務分擔方式,可能不容易獲得已開發國家的支持。

資金的來源

巴黎協議草案中有文字強調各國應該從多方面籌措資金,包含公部門/私部門、雙邊/多邊、國際/國內等各種管道;各國應該營造適當的環境,鼓勵因應氣候變遷與邁向低碳經濟的投資。但這些文字事實上是重申歷屆的COP決定。並沒有突破性的發展。

籌資報告機制

為了強化各國提供資金的努力,巴黎協議可能會要求各國定期(可能是每兩年)撰寫通訊報告,交代其籌措資金方面的努力。將來,已開發國家提供資金的集體短期目標,可能必須接受定期審查,以檢驗是否符合開發中國家的需要,以及是否有助於達成巴黎協議的目標。換言之,與其僵化的規定已開發國家應提出資金的金額及時間表,巴黎協議草案可能採取以「交報告」及「定期審查」的程序要求來督促各國提出更多資金。

定期審查及回顧機制

巴黎協議應會要求各國未來定期提出自己的減量承諾(nationally determined mitigation commitment,NDMC)或INDC。若從草案來看,未來有可能會要求各國從2020年或2021年開始每五年提出一次。但從2030年開始的時間表,可能留待巴黎協議第一次締約方大會(CMA1)來決定。為了檢視各國的NDMC加起來是否有助於達成巴黎協議的目標,巴黎協議可能會建立一個NDMC的整合評估機制。但整合評估機制的細節也可能會留待CMA1來決定。

巴黎協議也可能會設立一個「全球現狀回顧機制」(global stocktake),由CMA來定期檢視巴黎協議目前為止的執行情況,並評估距離達成UNFCCC與巴黎協議的目標還有多遠。回顧的內容相當全面,包括各國在減緩、調適以及資金、技術移轉、能力建構方面的成果。草案中要求CMA於進行回顧時特別應考慮各國最新提出的INDC或NDMC、最新的科學資訊(尤其是IPCC的報告),以及巴黎協議的透明性機制、各國繳交的通訊報告中的資訊。第一次的「全球現狀回顧」可能會在2023或2024年進行,之後可能每五年一次,但未來CMA可能會決定不同的時間。

整體而言,此種定期審查與回顧機制,應是為了搭配近年來國際氣候變遷治理逐漸轉型為由各國「由下而上」(bottom-up)自主提出氣候貢獻的趨勢。當氣候條約並未強制各國必須減排多少、如何調適、提供多少資金,各國有相當大的空間可以自由「喊價」,此時就需要有相應的機制來評估各國的「喊價」是否合理。

損失與損害機制

氣候變遷所造成的損失與損害,可能有部分無法透過減緩和調適來避免。對於特別易受氣候變遷負面影響的開發中國家,各國應如何協助其因應氣候變遷的損失與損害(loss and damage),向來是充滿爭議性的問題,並受到已開發國家的反對。因為損失與損害議題可能直接觸及氣候變遷的咎責,具有濃厚的非難意味,且可能再度使已開發國家必須支出大筆金錢。

但從2007年的峇里島COP13開始,為了交換開發中國家開始進行溫室氣體減量,已開發國家也同意開始處理損失與損害議題。至2013年的波蘭華沙COP19,大會決定成立「損失與損害的華沙國際機制」(Warsaw International Mechanism),由其設計未來因應損失與損害的處理機制。

巴黎協議草案中已經有納入損失與損害機制的專門條款,可能會設立一個損失與損害的國際機制。但其草案內容並未確定損失與損害機制的制度細節,而是必須等待華沙國際機制的工作成果出爐,再予以採納。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巴黎協議的損失與損害條款也可能會要求未來的締約方大會設立一個氣候難民的協調處理機制。

巴黎協議可能跟過往最大的不同點

一、從獨尊減緩,到六大元素並重

《京都議定書》主要圍繞「減緩」的議題進行規範。巴黎協議的內容則包含了「減緩」、「調適」、「資金」、「技術移轉」、「能力建構」以及「透明性」等六大元素——這是南非德班COP17決定所明文要求的。基本上,六大元素的內容都是這20年來氣候談判成果的集大成;這也說明了過去的氣候談判,減緩議題的爭議性較高,各國在哥本哈根的失敗後學到必須從減緩之外的其他議題尋求共識。另外,自從2007年IPCC的第四次評估報告特別強調調適以來,調適議題的重要性已經提高,跟減緩議題平起平坐。

二、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界線的模糊化

在《京都議定書》下,只有UNFCCC的附件一國家負擔量化的減量義務。但巴黎協議應會打破「京都模式」的CBDR,不再粗糙的以「附件一國家/非附件一國家」來決定各國的義務,而是會按照各國的國情,對國家進行更細緻的區分。一些比較有能力、排碳量比較大的開發中國家,可能也必須負擔比較多的義務。

三、從「由上而下」到「由下而上」的決策模式

為了避免重蹈《京都議定書》及哥本哈根的覆轍,從華沙COP19開始,確定了未來各國的氣候貢獻/承諾是「由下而上」(bottom-up)產生、由各國自行提出的,而不是由COP或氣候條約「由上而下」(top-down)強加於締約國身上。所謂的「國家自主決定貢獻」(INDC)就是這個轉變下的產物。

由下而上的決策模式,給予國家更多的空間、更少的拘束,政治上的可行性較高。從近年的氣候談判以及巴黎協議草案的內容看來,幾乎可以確定未來各國的氣候貢獻/承諾仍會是由各國自行提出。

四、更強調資訊的透明性與整合評估

採取「由下而上」的決策模式的結果,為了避免各國漫天喊價、開空頭支票,巴黎協議就必須比以往更強調資訊公開。因此巴黎協議可能會特別設立一個「透明性機制」(transparency framework),整合各國在減緩、調適、資金援助、技術移轉、能力建立方面所做的努力的資訊。而負有義務的締約方應該將其減量承諾、長期低碳發展策略、調適計畫、資金籌措、技術移轉、協助能力建立等方面的努力,以通訊報告(communication)的方式加以公開。公約秘書處也可能會被要求設立一個線上登錄平台,公開各國的承諾及報告。

此外,由於減量承諾是由各國所自行提出,巴黎協議也很可能會設立一個整合評估機制,要求公約秘書處綜合各國提出的減量承諾,撰寫報告以評估是否表現出足夠的雄心(ambition)以及是否能夠達成UNFCCC及巴黎協議的最終目標。就像近期公約秘書處針對各國的INDCs所做的綜合評估報告。

透過此種資訊公開與整合評估機制,一來讓各國可以進行知識與經驗的分享與交流(尤其是減緩和調適特別需要依賴資訊的交流);二來也是監督各國是否有在認真因應氣候變遷的好方法之一(誰敢擺爛,大家都看得到!);三來則有助於檢視現階段因應氣候變遷的成果,並評估未來的預期成效;最後,資訊的透明性與整合評估,相信也有助於前述定期的「全球現狀回顧機制」(global stocktake)的運作。

五、氣候變遷的人權主流化

除了氣候變遷本身可能會侵害人權,氣候變遷的因應措施也可能會侵害人權。例如REDD+森林政策就因為侵犯小農的耕作與生存權以及原住民的傳統領域與文化權,而為人所詬病。近年來的COP(尤其是COP16開始)開始在氣候變遷的議題脈絡下強調人權保障的重要性。

巴黎協議草案的前言及內文皆納入了與人權相關的文字,要求各國在氣候變遷下應尊重人權,並將人權保障列入氣候變遷政策的考量,特別是性別平等、原住民權、兒童與身心障礙者權利、氣候變遷下的脆弱社群、勞工的工作權等等,以及這些族群在氣候變遷政策形成過程的公民參與權。

此外,巴黎協議草案在關於調適的部分,也延續了坎昆COP16的Cancun Adaptation Framework對於人權保障及公民參與的要求,並特別提到調適應基於原住民及在地社群的傳統知識來進行,過程應強化公開透明及公民參與。

在氣候變遷條約中如此細緻地強調人權保障,落實「氣候變遷的人權主流化」,是過去的UNFCCC和《京都議定書》所沒有的。不過,人權保障的條款仍有可能會面臨一些國家的反對,最終在利益折衝下被犧牲。例如去年在COP20時,沙烏地阿拉伯就反對性別平等的文字;而一些西方國家為了換取沙烏地阿拉伯在其他方面的支持,只好選擇跟沙烏地阿拉伯妥協。

COP PARIS

COP21大會會場上的沙烏地阿拉伯代表。圖片來源:COPPARIS2015

巴黎協議的法律拘束力?

最後,巴黎協議是否會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必然也是COP21的最關鍵議題之一。
若要觀察巴黎協議的法律性質,首先必須回到2011年在南非德班的COP17。當屆大會決定設立「德班平台」(ADP),負責設計一份具有法律效力、適用於全體締約方的「議定書/法律文件/協議」(a protocol, another legal instrument or an agreed outcome with legal force under the Convention applicable to all Parties),計畫於2015年通過,2020年生效施行。因此,若依照COP17設立德班平台的初衷,巴黎協議是應該要有法律上拘束力的。

然而,日前美國國務卿凱瑞(John Kerry)接受Financial Times雜誌訪問時,表示巴黎氣候協議將不會是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條約」(treaty),也不會有像《京都議定書》一樣的法律上減碳義務。凱瑞的此一發言,可能是考量到:如果巴黎氣候協議是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條約」的話,還必須經過美國國會的批准,但目前美國的國會多數黨為共和黨,向來對於因應氣候變遷採取比較反對的態度(如同當初美國雖然有簽訂《京都議定書》,但並未得到國會批准);若美國的行政部門貿然推動管制力道太強的條約,有可能反而無法在自己的國會通過批准,而適得其反。此外,簽訂如此重要的條約,也可能為美國接下來的總統大選帶來變數。 總而言之,歐巴馬政府雖然在因應氣候變遷上相對積極,但仍須考量國內的政治現實,妥善拿捏對於巴黎氣候協議的法律效力的立場。

UNclimatechange(CC BY 2.0)
法國外交部長法畢斯(Laurent Fabius)。圖片來源:UNclimatechange(CC BY 2.0)

但歐盟以及COP21的主辦國法國,則強烈回應美國國務卿凱瑞的發言。歐盟的氣候執委Miguel Arias Cañete以及法國外交部長Laurent Fabius皆主張巴黎氣候協議必須是一份具有法律上拘束力的協議,並表示:即使巴黎氣候協議的名稱現在還未確定(還沒確定會不會叫做「議定書」、「條約」或其他),都不會影響巴黎氣候協議的法律效力

摩洛哥的環境部長Hakima el Haite則在上個月表示:我們並不需要一個「條約」,而是需要一份全球性的協議,所有的國家都同意、做出承諾,並且忠實的履行自己的氣候承諾。Grantham Research Institute on Climate Change and the Environment的研究員Bob Ward則表示巴黎氣候協議一直以來都被定位為一個處理各國氣候承諾的機制,只是輔助性的,而不會是一部大備的法律條文。

事實上,在這些看似不同的意見之中,我們可以看出一些國際氣候治理的現實。首先,一個有法律拘束力的「條約」,管制力道可能很弱,例如UNFCCC;但管制力道太強的條約,也可能在政治現實上不可行或不受歡迎,例如《京都議定書》。如果條約的管制力道太強,國家可能就不會願意簽訂,或是簽訂之後卻無法獲得國會批准,如此一來,反而沒辦法達成條約原先的目的。

其次,即使巴黎協議具有法律上拘束力,但透過各國「由下而上」(bottom-up)自主提出INDC的作法,比起《京都議定書》「由上而下」(top-down)為已開發國家決定減碳義務的作法,各國在巴黎協議下受到「拘束」的程度比較弱、享有的自由度較高,藉此尋求更多國家的參與。而因為有更多國家的參與,巴黎協議可預期會比《京都議定書》達到更好的減碳成效。

最後,從近年的氣候談判及巴黎協議草案強調「由下而上」提出氣候貢獻的作法看來,也許巴黎協議會將法律拘束力著重在提出氣候貢獻的程序、定期審查與檢討、資訊公開的機制。巴黎協議中的遵約機制,也將會影響拘束力是強是弱。從草案的內容看來,遵約機制有可能會走向以非制裁性、非司法裁決性、以促進履約而非處罰為導向的設計,使得巴黎協議的拘束力沒有那麼強。

總而言之,法律拘束力並不應該是一個「全有全無」的概念。法律拘束力與政治上的可行性,兩者可能必須有所權衡取捨,而權衡取捨的結果將會影響巴黎協議最終的實效性——亦即是否能夠從氣候變遷的危機中拯救人類的存亡。

【延伸閱讀】

【相關文章】

【參考資料】

  • 關於國際氣候變遷規範的發展歷程與規範化理論,參見:
    葉俊榮(2015),《氣候變遷治理與法律》,頁11–84,臺北:臺大出版中心;
    葉俊榮(1999),《全球環境議題:臺灣觀點》,臺北:巨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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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格塞塞獎】森林就是學校 印尼老師用教育延續原民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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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5年12月7日綜合外電報導,江佳芸編譯;蔡麗伶審校

Saur Marlina Manurung 永遠不會忘記15年前的那一天,一位遊牧原住民歐朗倫巴族的小男孩Pengendum Tampun,終於在Saur教了他兩個星期的閱讀後,對於這些奇怪的字產生了意識。

CIFOR(CC BY-NC 2.0)

森林就是生活的學校。圖片非報導事件照片,僅供示意用。圖片來源:CIFOR(CC BY-NC 2.0)

七歲的Pengendum 看著“buku”這個字,並唸出了它的兩個音節,這個字在印尼代表「書」的意思。他的老師微笑說:「沒錯!是正確的。」

小男孩感到非常高興,他爬到一棵樹上。

「他搖晃著樹並對著整個森林大喊:『我會閱讀了!』。」Saur笑著回想。就是這一刻,讓這位身兼人類學家、老師、社區工作者、人道主義者,並榮獲時代雜誌2004年亞洲英雄以及今年五位拉蒙·麥格塞塞獎得主之一的Saur真實地感覺到,她正為世界作出了一些改變。

歐朗倫巴族:住在森林裡的人

Pengendum只是1萬位遊牧原住民中受到Sokola幫助的其中之一。Sokola是Saur於1999年創立的組織,主要是教導住在蘇門答臘中心Bukit Duabelas國家公園的歐朗倫巴族文字以及基本的生活需知。

歐朗倫巴族(文字意涵為「住在森林裡的人」)人口數約有3500人,區分成11個群體,分散於占碑省60,500公頃的森林中。根據德國人道組織地球社(TDH)南亞洲的資料,他們穿著腰部布、捕獵野豬與鹿、釣魚並蒐集根類與塊莖植物。

TDH表示,他們是遊牧民族,擁有自己的語言,是母系社會並有著相信萬物皆有靈的傳統,他們是完全獨立的,並且和擁有豐富資源的森林和平共處。

非典型學校

根據拉蒙·麥格塞塞獎基金會,Sokola主要的計畫稱作Sokola Rimba(Sokola歐朗倫巴)或是「叢林學校」,是受到Saur在部落裡擔任老師,並和部落一同游牧、狩獵和採集食物的經驗所啟發的。

Sokola Rimba的運作不像一般正規學校。學生被教導閱讀、寫作和算術以及其他生活所需的技能,像是如何面對外來人的威脅、侵佔和利用。

「我的學校不像一般的學校。當你有需求時,你有學校來幫助你。如果你有伐木的問題,你學習如何採集他們;如果你有腹瀉的問題,你可以找到相關的資訊,可以處理腹瀉並教導整個社區。」Saur說。

「我們稱它『生活的學校』,一座讓他們生活直接受益的學校。」她說。

如今,在Saur的領導下,Sokola在印尼已經有14所學校擴及10個省,主要提供幫助邊緣族群,透過私人單位的捐贈營運。

崇高的熱情 2014年獲頒麥格塞塞獎

Saur獲選為2014年拉蒙·麥格塞塞獎,因為基金會認為她有著崇高的熱情,保護並促進印尼歐朗倫巴族的人改善他們的生活,並且她在Sokola充滿能量的領導志工們,特製了教育課程讓當地原住民社區對於他們的生活方式以及面對的挑戰能有應對方法。

印尼人也知道Saur的綽號叫作Butet。她說,她到現在仍無法相信自己是麥格塞塞獎——亞洲最高榮耀,號稱亞洲諾貝爾獎——的得主之一。

「人們都很熱情,他們祝賀我,在臉書上告訴他們的朋友我是亞洲諾貝爾麥格塞塞獎的得獎者。我的外婆甚至有我上頭條的報紙。我到現在仍無法相信,這真的很偉大嗎?」她說。

印尼遊牧民族 最大威脅是「主流價值觀」

她是謙卑和感到榮幸的,她希望這個獎能讓世界注意到印尼4000萬原住民在面對許多外在威脅,諸如企業的貪婪,甚至是政府的干預。

但對原住民來說,最困難的挑戰是「主流價值觀」,她說。

這個問題點在於人們主流價值觀上,包括政府、一般民眾、非政府組織和企業,那種「因為我們要像個文明人,所以你必須按照我們的方式生活。」的觀點。

「我想這是最危險的威脅,因為它發生在印尼的每個角落。也就是說,當他們以自己的觀點來看待這些社區。」Saur說。

而甚至更危險的錯誤是當原住民開始也相信這些觀點,迫使他們開始不同的生活方式。「他們原本活在森林中,他們現在嘗試在城市中生活。」她說。

城市人的遊戲

「他們無法應付生活在城市裡的人所訂定的規則。在城市中,就有競爭。所有東西都是有所有權的。好比這個桌子是我的,所以你不能碰它,或是這個範圍是我的,所以你滾出我的界限。」她說。

然而,在森林中,所有東西都是很一般並且是「集體所擁有的」,這讓歐朗倫巴族的人很難應付,她說。

原住民也都相信每天的任何一口食物皆是上帝賜予的。「所以他們不種植,他們只採集和收集那些地面上生長出來的植物。」Saur說。

「而現在,當他們要離開村莊到都市生活,他們需要學習未來如何生存......不是像他們原有的生活樣態。以往,他們只採集與收集;現在,他們要在事前計畫,他們得存錢,他們需要思考他們的未來。」她說。

令人疑惑的教育

歐朗倫巴族人起初排斥Saur的教導。

「他們相信教育是屬於外在世界的,並且會讓識字的人欺騙不識字的人,他們認為學校讓人們變成壞人。」Saur說。

原住民甚至稱鉛筆為「有銳利眼睛的惡魔」,他們認為這是厄運的開端,因為以前他們簽署不平等的合約而致使土地被剝奪。

「每次我只要帶著筆前來,他們就會跑走。除非我把筆放進我的包包,他們才不會走開。」她說。

Saur說,一開始她不覺得如果部落裡的人不識字有什麼問題。但後來她發現,這些原住民如果無法對他們的文化作闡述與表達,他們將無法生存。

圖片來源:擷取自網路。
印尼森林小學老師Saur Marlina Manurung圖片來源:擷取自網路。印尼森林小學老師Saur Marlina Manurung。圖片來源:擷取自網路。

轉捩點

「如果你們認為教育是一個禁忌,那們有一天你們將會失去整片森林。並且失去你們整個文化與生活方式。你們將會失去所有東西。」她說。

試圖說服原住民是一件十分辛苦的事,Saur說。起初的幾個月,她很難成功讓成人和小孩相信她。但到了第七個月,事情有了些轉變。

「三個小男孩來找我。」她說,他們分別是7歲、12歲和14歲。

「在他們講述完彼此後,他們說希望我教導他們,這就是個轉捩點。」她說。

Saur說,許多她以前的學生現在成為了社區的領導者和教育者,包括Pengendum,那位爬上樹慶祝他第一次唸出文字的男孩。

大約三年前,她聽她以前的學生對著森林部落的群眾傳遞他們的權利。這是一個奇怪的景象,Saur表示,回想起Pengendum在她教導他時還十分害怕外邦人。

這男孩當時也害怕飛機。「他無法明白為什麼沒有生命的物體可以自行移動,每次他只要聽到飛機,他就會躲起來。」Saur說。

但是這位自信、發音清楚的Pengendum,並不代表改變了他原有的生活方式。Saur說。

「我可以看到他對於自己是歐朗倫巴族並能代表它感到驕傲...。他是歐朗倫巴族的一部分,他很享受和其他人分享歐朗倫巴族美好的事物。」她說。

城市老師受到感召 勇敢走入叢林

出生且成長在雅加達的Saur表示,他在印尼森林的工作是一種感召。

「因為我出生於雅加達,所以我並沒有接觸野外生活的管道,但我總覺得聽到了一種召喚。每次我看著森林,甚至即使只是一幅畫,我的心會盪漾,我知道這是一種感召。我想每個人都能夠成為英雄,如果我們都聽從內心的聲音。」她說

當她教導歐朗倫巴族閱讀與寫作時,「我不是英雄,我只是為我自己罷了。」Saur說。

叢林選擇了我

「實際上這是我自己的渴望,否則,我的生命不會這麼平安,我會睡不著覺。」她說。

「許多人問我:『為什麼你選擇這條路?』,而我總是回答他們:『我也同樣不斷地問我自己。』而現在我找到答案了。是叢林選擇了我,不是我選擇了叢林。」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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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21×政治】失敗/成功又如何? COP21談判結果的推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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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譚偉恩(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 助理教授);郭映庭(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 碩士研究生)

2015年12月11日(或甚至再晚個半天或一天,依過往幾次談判延後的慣例)之後,新聞或各種類型的媒體,甚至學術刊物,都會開始分析第21屆締約方大會(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COP21)談判結果的成敗或討論誰是真正《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的贏/輸家。

作為一篇預測談判結果的短文,以下內容提供三種可能的情境(從最好到最壞的劇本推估),提供不同立場或觀點但同樣關心全球暖化的讀者來審視COP21的成敗。

COP21大會現場。圖片來源:COP PARIS。

情境一:最好的劇本

如果每一個《聯合國氣候變遷框架公約》(UNFCCC)和《京都議定書》(KP)的締約國是以目前提交的國家自主決定預期貢獻(Intended 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 INDCs)來執行減碳任務,地球均溫到了2100年將會再升高2.7°C。以目前談判的氛圍來看,多數國家都知道減碳的目標(或者說是企圖心)應該要再更強一些,方有可能將地球均溫升高的範圍限縮在2°C,甚至是1.5°C之內。

由於各國已經在COP21召開前提交自己本國的INDCs,因此更積極的正式減碳承諾不可能在會議結束前提出,只能期待COP21最後能在各國間營造一個優於以往談判的合作共識,讓每個締約國在談判結束後自願性的去強化自我減碳的努力,例如承諾2030年將減排更多的溫室氣體,或是提前到2025年就達到一定減排量之目標。

情境二:雖不滿意但能接受的劇本

如果締約各國皆沒有意願自發性的去改善或提升目前的INDCs,那次佳的劇本就是期望COP21最後能通過一個機制,幫助國家評估與強化調適(adaptation)和減緩(mitigation)暖化衝擊的承諾和能力。以目前國際實踐的趨勢觀之,法國與中國在本年11月初倡議的減排審核機制能否得到所有締約國的支持會是影響COP21成敗的一項關鍵。

由於在COP21召開之前,美中、美印、中印等全球前三大碳排國家已經分別兩兩採取逸脫UNFCCC架構的合作模式,而法中在11月簽署公佈的《氣候變遷領袖共同聲明》(China and France Joint Presidential Statement on Climate Change)更進一步確認,此種排碳大國間的裂解式合作(fragmentation mode)遠比UNFCCC多邊架構的暖化治理有吸引力

在這樣的情況下,無論《巴黎協定》最後的具體內容為何,其規範的結構均不會跳出這樣的版型:「以定期提交報告或是審核之方式強化各國碳排透明度,藉此提升締約國之間的信任與信心去執行有效的減碳措施。但同時要兼顧發展中國家的能力與實際情況,使其在義務履行上享有彈性」。至於具體的審核方式或提交報告的時程,就讓我們拭目以待COP21的最終結果。

上述次佳劇本還內含一個重要關鍵,就是要不要讓最終談判的共識或《巴黎協定》的內容具有「法律拘束力」?歐洲多數國家認為要,但美國目前還是堅守反對立場。此一歧見不會在COP21的談判中得到解決,而且就算通過一個有法律拘束力的協定,也無法保證地球均溫的升高就會得到有效控制。

事實上,有拘束力的條約未必能保證締約國的遵約(compliance),以強制義務要求國家遵約的氣候治理已經在過去數年中被證明是不切實際之策略。 如果COP21不想重蹈2009年哥本哈根會議(Copenhagen Conference)的失敗,最終的協定內容一定要在調適和減緩的技術與資金援助上凝具共識。希望締約國的談判代表明白,有拘束力的協定不必然代表成功,但欠缺援助機制的協定絕對失敗。

情境三:緩不濟急的劇本

雖然全球暖化的嚴重性已被各國知悉,但客觀上並不是每個國家均面臨嚴重的極端氣候衝擊。其次,就算同樣受到衝擊的國家,彼此在應變災難與承受損害的能力也不盡相同。此種差異性導致2012年以後的氣候談判一直處於不確定狀態。小島國家面臨最迫切與嚴重之衝擊,因此必然堅持要爭取到來自已開發國家(developed countries)的技術與資金援助。

非小島型的發展中國家(developing countries)雖然也有對抗氣候變遷的壓力,但相較於國內經濟成長之需求,減碳必然是附條件才願意為之的選項,印度是此種立場的最佳代表。然而,像印度一類的發展中國家往往也是碳排量很高的國家,如果最終COP21談判內容不能讓這些國家滿意,它們是有可能否決《巴黎協定》的共識,或是根本就退出談判

在上述情況下,COP21就算不是一無所成,也是徒具形式,重蹈2009年在哥本哈根的覆轍。若此為最後COP21的劇本,那麼《巴黎協定》大概頂多就是通過一個到2020年籌措1000億綠色基金的緩不濟急型合作。

結論

每個締約國都希望在COP21結束之際能簽成一份真正能解決問題的氣候協定,但每個締約國真正想要最優先解決的問題未必相同。在以自我國家利益必須得到實現,或至少不能白白犧牲的考量下,COP21要在196個締約方之間「異中求同」,產生最好的劇本,將是可能性極低之事。

循此,雖不能令各國滿意,但用語模糊和義務彈性的《巴黎協定》會是最可能的結局。只是,一紙政治妥協成分濃厚的國際文件能夠算得上成功嗎,如果它似乎又優於一個緩不濟急和讓南北國家不歡而散的最差劇本?

註1:法國整體的碳排量並不高,但若以人均碳排來看,則高於印度、巴西等國。法中共同聲明的完整內容可見:http://zh.scribd.com/doc/288203931/France-China-declaration (last visited: 2015/12/11).
註2:George Downs, “Enforcement and the Evolution of Cooperation,” Michig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 19, No. 2 (Winter 1998): 319-343.
註3:Thomas Hale, David Held, and Kevin Young, Gridlock: Why Global Cooperation is Failing when We Need It More (Cambridge: Polity Press, 2013).
註4:以印度為例,留在UNFCCC架構下並不會讓它得到更多好處,但有可能要承擔更多義務或是國際壓力。相較之下,它已經和美中兩個碳排大國形成充分的氣候變遷合作,隨時可以在COP21拂袖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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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格塞塞獎】護森林不怕丟飯碗 印度公務員勇當吹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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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5年12月14日綜合外電報導,陳致睿編譯;蔡麗伶審校

在政府部門當一個吹哨者,不但危險還有可能丟掉飯碗,但對印度政府林業部門職員夏特維迪(Sanjiv Chaturvedi)而言,這只是工作的一部分。

夏特維迪(Sanjiv Chaturvedi)於麥格塞塞獎頒獎典禮上發表感言。圖片來源:影片截圖。

保護區挖運河違法 揭發反遭羅織入罪

40歲的夏特維迪是國立森林學院的畢業生,當他在2007年4月被任命到北印度的Haryana州Kurukshetra鎮時,便開始和公務部門的貪腐對抗。

作為森林管理部門的公務員,他揭露一條違法興建的運河威脅到相當重要的Saraswati野生動物保護區。該保護區是瀕臨絕種的印度豕鹿,黑羚羊和野豬的家。保護區內的林地因運河興建而遭開挖,大約有600棵樹因此被砍伐,全都未經主管機關允許。

當他將調查報告轉交上級並勒令停建運河,夏特維迪被恣意調動到新部門,還被警告將以妨礙州政府批准的計劃為由面臨紀律處分。

夏特維迪說,最糟的經驗莫過於面臨不實的刑事控訴。這些送到法院的不利控訴,有可能讓他因此丟掉公務員的飯碗。好在環保團體接手了夏特維迪的未竟之功,在2007年8月獲得州最高法院裁決停止開發計畫並懲處有罪官員。

揭發假造林真貪腐 再次被停職

在這同時,被指派到Fatehabad市的夏特維迪揭露了數百萬盧布的公共基金被挪用到購買稀有樹木及藥用植物,而且全都種植在一位舉足輕重政治家所有的私人土地上的草藥園裡。

他再次以「違反紀律」為由被停職,但這次他不服自己的停職處分,最終印度總統只好介入並撤銷他的停職處分。後來雖有關私人機構曾向法院舉發草藥園的不正情形,但州政府藉由重新將公園劃為公用地預先避免了訴訟。

被轉到Jhajjar就職的夏特維迪,揭露了另一個涉及公共基金資助假造林的騙局。該騙局藉由不存在的基金會和偽造的官員簽名掏空公共基金。因為揭露這場騙局,他讓九名森林管理部門官員因此停職,40名政府雇員遭解雇。

夏特維迪被調職了十幾次,但每到各處都揭露有關部門的貪腐,同時制止且懲罰犯罪官員。他的最後一站是新德里的全印醫藥科學研究院(AIIMS),擔任政風處處長。

弊端調查官 也要獨立司法幫忙 

夏特維迪說:「當你試圖揭露上司的貪腐行為,而他又能影響自己的生涯,是非常棘手的狀況。在這樣的狀況下,如果你想繼續對抗貪腐,如果在你心中有著更大的疑慮,那麼這需要非常強的信念及非常強的承諾感。」

被媒體冠為「弊端調查官」的夏特維迪,感激印度的獨立司法單位肯定其行為、支持並保護他免於受到不正追訴的國會成員和政府官員、認可並鼓勵他對抗貪腐的民間團體及媒體、以及他的父親,同時也是一位公務員,啟發並訓練他為擔任公職做好準備。

他向政府部門的潛在吹哨者提出建議:「你必須以聰明的方法工作。你應該研究公務系統的優缺點。你不應該失去你的工作或自由,你應該避免任何衝著你來的傷害,因為這會讓許多試圖維護公務系統運作並誠實奉公,且嚮往成為吹哨者的其他人受到挫折。」

他說,吹哨者們不應嘗試獨立作業,因為仍有許多優秀的民間團體,政府部門也有善良的職員。

不只是吹哨者 堅持制度內改革

根據麥格塞塞獎基金會的描述,夏特維迪「不只是個鉅細靡遺的吹哨者,更是個真正尋求制度內改革的人。」

「和那些有權有勢總是占上風的人對抗十分艱困。」夏特維迪承認,他的生活、就業保障和工作因此面臨了威脅,但這不會讓他暫停行動或因此對理想失去信心,也不會請辭公務員的工作。

他又提到,其努力成果最終受到公開承認以及那些來自高層的干預,「證明他(過去)的作為正確,並同時鼓勵著他向前。」基金會表示:「他所採取的行動提振了政府收入,回復遭侵占的公共基金,並讓犯錯的官員停職或被解職。在他的職權範圍內,他開始改變當前的公務體系以確保透明度和問責機制,無論是建立更好的市民申訴追蹤程序,或確保約聘勞工的薪水和福利能真的進到他們口袋。」

以「自然資源的監護人」自居:沒有什麼比職責更神聖 

被問到揭發貪腐的動機時,夏特維迪提到了他生長的印度貧窮地區以及他的宗教信念。

他說:「在我的國家,我所來自的地區經濟並不寬裕。貧窮在我雙目可及之處。因此當我看見貪腐──基本上貪腐是錯誤(剝奪)人民應有的資源──故若有誰能藉由花費民脂民膏、消耗自然資源來獲利,將讓我寢食難安。因此我變得非常熱衷於揭弊,而且我個人將無論對於那些貪腐者採取任何法律行動都會有合理的結果這件事情,視為己任。這可說是嚇阻其他貪腐者繼續執迷不悟的範例。」

夏特維迪主張:「職責是至高的信仰。」

無論坐在新德里辦公室的椅子上,還是監察Haryana的森林,夏特維迪說他覺得自己如同「國家自然資源的監護人」。他說:「如果你必須犧牲生命,那麼該為職責而犧牲,因為沒有甚麼比職責更神聖。」

吹哨者法案在台灣】(譯者註)

為了防弊暨因應世界潮流,台灣近年來也開始著手立法保護吹哨者之權益。例如要求上市上櫃公司設置匿名之內部吹哨管道,並建立吹哨者保護制度(註1)作為公司內控機制之一環。針對監督企業是否違反勞動法令之勞動檢查,則要求受檢單位不得對擔任吹哨者之勞工為解雇或其他不利之行為;勞動檢查機構亦有義務對申訴人之身分保密(註2)。就政府機關內部之不法行為,廉政署則提案《揭弊者保護法草案》送行政院審議(註3)。此外,經立委們提案,打擊範圍涵括公私部門的《揭弊人保護獎勵條例草案》、《公益揭露人保護法草案》,現在也在立法院進行審議(註4)

註1: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28條之2:「上市上櫃公司宜設置匿名之內部吹哨管道,並建立吹哨者保護制度;其受理單位應具有獨立性,對吹哨者提供之檔案予以加密保護,妥適限制存取權限,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及納入內部控制制度控管。」(資料來源,最後瀏覽日:11/29/2015)

註2:勞動檢查法第33條:「勞動檢查機構於受理勞工申訴後,應儘速就其申訴內容派勞動檢查員實施檢查,並應於十四日內將檢查結果通知申訴人(第1項)。勞工向工會申訴之案件,由工會依申訴內容查證後,提出書面改善建議送事業單位,並副知申訴人及勞動檢查機構(第2項)。事業單位拒絕前項之改善建議時,工會得向勞動檢查機構申請實施檢查(第3項)。事業單位不得對勞工申訴人終止勞動契約或為其他不利勞工之行為(第4項)。 勞動檢查機構管理勞工申訴必須保持秘密,不得洩漏勞工申訴人身分(第5項)。」(資料來源,最後瀏覽日:11/29/2015)

註3:蘋果日報〈01/08/2015〉,〈《揭弊者保護法》出爐 送行政院審議〉(資料來源,最後瀏覽日:11/29/2015)

註4:立法院國會圖書館,〈公益揭露人保護法草案概述〉,引自http://npl.ly.gov.tw/do/www/billIntroductionContent?id=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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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格塞塞獎】印度男子古普塔 用二手衣翻轉施捨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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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5年12月14日綜合外電報導,江佳芸編譯;蔡麗伶審校

從遠處看,相機捕捉到一幅令人驚嘆的景象:在印度新德里的路上,一名男子騎著人力車,載著他的妻子與小女兒。但更靠近一點看,古普塔(Anshu Gupta)這位年輕的自由攝影師明白,這是愚弄眼睛的把戲。再仔細看人力車上的標語,他得知照片中的男子Habib是「撿拾被遺棄的死屍的人」。

但更讓古普塔吃驚的是,男子的女兒說:「當我覺得冷時,我會抱著屍體睡覺。這對我來說沒有什麼大不了,因為屍體不會轉身。」

就是這件事情開啟了古普塔的構想。他現在44歲,是今年榮獲麥格塞塞獎(堪稱亞洲諾貝爾獎)的五個人之一。

Luca Cerabona(CC BY-NC-ND 2.0)

在施捨的文化下,尊嚴往往被忽視。圖片來源:Luca Cerabona(CC BY-NC-ND 2.0)

古普塔在1991年和小女孩的對話,讓他明白了印度貧窮社區最迫切的問題。

「一個人最基本的需求是食物、衣服和庇護所。但綜觀發展議題有從家庭暴力到全球暖化,衣服卻被視為理所當然。」古普塔謙遜的說道。

古普塔獲獎是因為他翻轉了印度的文化並找回窮人的尊嚴。他創立了非政府組織Goonj ,透過回收將有用的二手衣服與家用品給需要的窮人。

67件衣服的起點

Goonj 開始於 1998年,起點是古普塔和他妻子Meenakshi(曾任職於英國廣播公司)的家庭。他們決定拿出衣櫃裡舊的和沒穿破的衣服,這對夫妻起初收集了67件衣服分發給印度的窮困人家。

從1998年到2003年,古普塔和妻子在自家運作這個組織,並沒有明確的經費來源。

古普塔表示,Goonj從未有集資單位監督組織的財務狀況。他說:「談論資金,不是單一個人的責任。」Goonj運作的一半資金來源是印度一般的老百姓。「有成千上萬的捐獻,我們甚至都沒有尋求過金錢。」他說。

古普塔的目標不是讓一個組織成長,而是讓一個想法擴大。因此Goonj在印度12邦建立12個辦事處後,已經停止擴張。現在,他主要倚靠團隊中300多名志願者。

「我們希望讓這個想法擴大,這樣就會有更多人從事我們所做的事。」古普塔說。

「給予」的新意義

古普塔和他的機構希望改變給予的意義。

「當人們說『我想要捐贈衣服。』這是一個錯誤的說法,言過其實了。你並不是捐贈一件穿了半年的T恤給別人,它實際上是丟棄而非捐贈。」擁有經濟學碩士學位以及新聞與大眾傳播學位的古普塔表示。

心態要有所改變,他說。「對我們來說,尊重使用二手材料的人們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他說。對Gupta而言,機構捐贈衣服,也不僅僅是衣服而已。

在印度的偏遠村莊,鄉村百姓從來不會乞求,不像城市那樣。因此,Goonj確保收到衣服的人感覺他們是應得的。古普塔概念化一個「工作換衣服」計畫:能收到衣服的家庭是有參與社區發展計畫的家庭。

「這無關乎捐贈者的自尊,而是接受者的尊嚴。」他說。

古普塔(Anshu Gupta)於麥格塞塞獎頒獎典禮上發表感言。圖片來源:影片截圖。

古普塔(Anshu Gupta)於麥格塞塞獎頒獎典禮上發表感言。圖片來源:影片截圖

活得有尊嚴,才是改變社會的開端

他回憶到,一個傍晚,他和他的團隊在新德里分發用羊毛做的毯子和衣服給無家可歸的人。這是一個沒有公開的活動行程。

一位領到衣服的老人在古普塔團隊準備離開時,他舉起他的雙手,比出尊敬的手勢,並用印度文說:「現在對我來說是開齋節。」

古普塔說明,在世界各地,一個節日代表著有一套新衣裳。「儘管他們貧窮,但他們有著相同的渴望。」他說。

古普塔指出,在印度和其他地方對貧窮人不平等的心態甚至更加糟糕。「世界的問題就在於,我們希望自己能過好生活,而別人僅僅是生存就好,這就是鴻溝產生的原因。」他說。

古普塔從衣櫃裡的67件衣服,到現在Goonj成長到能提供超過1萬公斤的衣服。

古普塔也把捐贈品中不能穿的衣服作為乾淨的布料,以提供村莊婦女製成衛生護墊。在印度,有數以百萬計的花費在生育健康與女性照護上,對村莊婦女來說,用髒布料製成衛生護墊是很常見的事,也因此造成很多疾病的溫床。

「當我們希望他人能活得有尊嚴,這才是改變的開始。慈善與尊嚴才會來到。」古普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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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麗龍禁不禁?】保麗龍的逆襲 失去方向的禁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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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麗龍禁不禁?系列報導一
本報2015年12月29日台北訊,陳文姿報導

炎熱的南部,保麗龍外帶飲料杯的使用率始終高居不下。保麗龍惡名已久,也因此,2012年台南市宣布率先禁用保麗龍杯時,各界都大聲叫好。

完美的路線圖是,禁用風潮一路從南往北吹,進而全國下令禁用,之後再擴及保麗龍免洗餐具、生鮮托盤、養殖漁業用的蚵棚等,讓「萬惡」保麗龍從此退出台灣。之後,就是要限制所有一次餐具。但事實上,這計畫不僅數度卡住,甚至有走回頭路的危機。

台中市召開禁用保麗龍公聽會後就沒下文,而今年11月台南市議員甚至一度提案要恢復使用保麗龍杯。背後的原因,在於被逼到底的保麗龍杯業者開始跳出來喊冤,他們表示保麗龍的罪惡與其他材料並無二致,甚至更「環保」。

保麗龍認知  是事實或是感覺?

保麗龍的缺點,人人皆知,以下將受訪者說法分成四大類:

保麗龍有什麼缺點呢?製圖:何沛怡。

  1. 回收:「很難回收再利用」、「回收效率差,不像到處有紙類回收處」。
  2. 有毒:「可是感覺燒了有毒」、「不好分解,有毒」、「有毒、太熱感覺會放毒」。
  3. 污染:「不能分解,萬年存在」、「保麗龍分解的顆粒容易污染環境,不易清除」、「容易碎裂、回收困難」。
  4. 替代材質:「比紙類製造跟再生過程易造成汙染」、「不是有塑膠盤,為何還要用保麗龍盤?」

上述評論,有事實,也有印象;有制度問題,也有消費者問題。在談保麗龍禁不禁之前,我們真的認識保麗龍之「惡」嗎?

Q1:不能回收?  
A1:可回收但回收環節出了問題

首先,保麗龍是可以回收再利用的。保麗龍容器背後就有6號塑膠回收標誌,環保署網站也明確指出,「包括塑膠及紙製碗、盤、便當、泡麵碗及使用量也相當可觀的保麗龍生鮮托盤等,經簡單清洗後,交給清潔隊的資源回收車,或超市等回收點。」

保麗龍佔很大的體積,回收運費成本高。圖:高月清提供

保麗龍佔很大的體積,回收運費成本高。圖:高月清提供

但保麗龍有「不能回收」的印象並非空穴來風。曾有民眾反映,「我們縣市不收保麗龍」,「超市歐巴桑說那個不能回收」,甚至從清潔隊員聽到:「這不能回收,丟掉就好」。

這固然是宣傳與執行上出了問題,另一方面,卻反映了回收業者對「髒、少、輕」的保麗龍興趣缺缺的真相。回收的世界與商業成本計算緊密相連。保麗龍輕,體積龐大,光是運費就不划算了,再加上髒的保麗龍處理成本高,回收後的成品售價也低,自然願意收的人就少了。

保麗龍回收後製成的聚苯乙烯(PS)粒子(左邊三瓶),依顏色區分等級。
保麗龍回收後製成的聚苯乙烯(PS)粒子(左邊三瓶),依顏色區分等級。攝影:陳文姿。

相反的,數量大且乾淨的工業級保麗龍(包裝防撞的保麗龍),可是A級貨。齊輝環保科技公司廠長高月清解釋,回收商需要花錢才能買到A級保麗龍回收品,但較髒的B、C級貨則反過來,回收商要收錢才願意代處理。

回收商賺什麼?大隆保麗龍公司董事長莊義隆表示,保麗龍回收不須水洗,經機器熱熔就可製成PS塑膠粒。回收的PS塑膠粒價格隨石油價格波動,每公斤價格約26 ~33元。(2015年12月)

Q2:燃燒有毒? 致癌?  
A2:衛福部:正常使用下不會釋放有毒物

成功大學工業衛生學科暨環境醫學研究所教授李俊璋證實,保麗龍成分主要是碳跟氫,單獨燃燒後並不會產生戴奧辛。

不過,保麗龍燃燒過程中如果混合其他含氯的物質,就有可能產生戴奧辛。具化工背景的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解釋,如果焚化爐中有保麗龍跟食物,或是其他含氯的成分,燃燒後就會產生戴奧辛。但卻很難指證保麗龍影響比例占多少,因為,日本也有研究發現,燃燒廚餘本身就會產生戴奧辛。

謝和霖補充,保麗龍完全燃燒時會產生二氧化碳跟水,但露天燃燒時溫度不夠,就會釋出有毒的多環芳香烴。

另一個關於保麗龍有毒的說法,是指稱保麗龍會致癌。其原因是保麗龍是由聚苯乙烯發泡製成,餐具中可能會有苯乙烯溶出。李俊璋解釋,苯乙烯經動物實驗證實會致癌,但流行病學上,尚未證實苯乙烯導致人類致癌的證據。

為食品容器安全把關的衛福部並未禁用保麗龍。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曾素香表示,食藥署在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中已規範塑化劑、苯乙烯等溶出的標準,檢測時容器需經極嚴格的檢驗環境,一般消費者只要正常使用,不用保麗龍裝高溫食物或柑橘類飲品,無須太過擔憂。

清大化學系教授、消基會檢驗長凌永健也認為,常溫下使用保麗龍的危害並不是太大。不過,李俊璋憂心國內塑膠容器業者良莠不一,政府管制可能有漏洞。對此,國內保麗龍原料商表示,為了自清已將旗下食品級保麗龍杯送SGS檢驗並證實符合標準。

Q3:萬年不化  
A3:碎裂片污染海洋,塑膠未解的課題

或許,我們並無證據指稱保麗龍容器對人類的傷害,但對環境而言,這樣的存在卻難忽視。

國內垃圾都採焚化處理,可解決保麗龍不易分解的問題,但保麗龍一旦未被回收也未被焚化,就會成為環境中永遠的痛。就是大家所說的「萬年垃圾」。

常在沙灘撿拾海洋廢棄物的環保團體,對保麗龍感觸最深。要一個一個地去把碎裂、粒狀、塊狀、散佈海灘沙丘間的保麗龍撿拾回來,簡直就是童話故事裡的惡魔大考驗。

改良式蚵棚與後方傳統蚵棚依舊散落海灘(拍攝地點:台南。日期:2015/11/26)
改良式蚵棚與後方傳統蚵棚依舊散落海灘
圖為台南。攝影:陳文姿。

根據荒野保護協會2014年公布的海洋廢棄物報告,高雄市林園區的中芸沙灘1平方公尺的範圍內,介於0.1-2.5公分微塑膠就高達787件,其中72%均為微小的保麗龍碎片。

無論是保麗龍或是塑膠碎片都很容易吸附海洋中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以及重金屬,海洋生物誤食之後進入食物鏈,層層累積後,人類跟動物的生態均會受到影響。

海邊許多的保麗龍碎片是來自漁業使用——漁船碰墊,或是牡蠣養殖等產業所用的保麗龍蚵棚。台南市農業局正積極在解決這類的問題,宣導並獎勵回收蚵棚,並提供三種覆材保麗龍,但至今蚵棚問題仍未解決。不過,蚵棚並非海洋保麗龍唯一的來源,如何解決保麗龍回收率不佳的問題一樣迫切。

Q4:紙類跟塑膠都比保麗龍好? 
A4:有待證實

對蚵農來說,保麗龍有難以取代的優勢:重量輕價格便宜;對外帶飲料愛好者,保麗龍杯方便又保冰。「禁用」能否解決問題,或是造成另一類的垃圾?這關乎不同材質間的優勝劣敗。但不幸的,目前並沒有材質優劣排行榜,訂出排行並不容易,因為這涉及不同觀點。

以耗用地球資源的「生命週期」概念分析,紙類有砍樹與耗水問題,未必是最環保的材質;如果是以製造過程的毒性來分析,聚丙烯PP毒性較小;但就塑膠(含保麗龍)無法自然分解的特性來看,紙張又大占優勢(註1)

有環保人士提出,業者應做到100%回收,不然就不應使用。不過回收,不僅是業者的問題,還與消費者教育、回收制度、回收本益比等有關。以回收率前段班的寶特瓶為例,每年使用量約達47億支,回收率高過96%,相當於每年1億8800萬支寶特瓶流落在外(註2),而這些寶特瓶一樣有著塑膠千年不化與碎裂的諸多問題。

失去方向的禁用政策

全面禁止保麗龍杯並不難,但禁用保麗龍杯後,環保署打算禁用所有小吃攤的保麗龍餐具與超市的保麗龍托盤嗎?可以做到禁用保麗龍蚵棚與其他一次性餐具嗎?這些恐怕是個大哉問。

而禁用保麗龍後,是否只是讓保麗龍廢棄物換成其他類別的廢棄物而已?又,如果只禁用保麗龍杯,卻不禁其他保麗龍產品,恐將難以信服保麗龍杯業者。禁用政策的下一步,走的艱難。

面臨生存危機的保麗龍杯廠商,希望找出讓保麗龍繼續存在的方式。業者已自行籌組「保麗龍回收再利用協會」,主動釋出善意,11月向環保署提出廠商自主回收方案,並籌畫廣告宣導保麗龍回收,計畫以回收獎勵金提升回收率等,但環保署並未回應。

保麗龍的邪惡形象深植在大眾心中,想要扭轉就要承受莫大壓力,恐怕連環保署都不想面對,業者也只能自力救濟。(想知道其他替代材質的狀況、消費者如何選擇?請見系列報導二:哪種容器最環保? 因地而異的課題

【同場加映:保麗龍禁不禁懶人包】

※註1:紙張與紙容器定義不同,有塑膠薄膜或經浸蠟處理的才是紙容器。

※註2:寶特瓶的使用量及回收量都是以重量推估回瓶子的數量,台灣1年回收量約600ml寶特瓶45億支資料來自環保署。使用量則是依據回收率96%估算。單支保特瓶的重量及容量皆會影響估算值。


【麥格塞塞獎】戰火下的博物館館長:馬樹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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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5年12月29日綜合外電報導,陳致睿編譯;蔡麗伶審校

對66歲的馬樹迪(Omara Khan Masoudi)來說,阿富汗國立博物館不但是他第二個家,更是他用一生守護的地方。

U.S Embassy Kabul Afghanistan(CC BY-ND 2.0)

圖中為馬樹迪(Omara Khan Masoudi)。圖片來源:U.S Embassy Kabul Afghanistan(CC BY-ND 2.0)

完成艱鉅任務 有如印第安納‧瓊斯

在一個從聖戰游擊隊挑起內戰開始,至伊斯蘭基本教義派塔利班掌權為止,歷經武裝衝突肆虐長達30年的國家,照顧博物館裡的手工藝收藏與藝術品責任何其重大。

麥格塞塞基金會的信託受託人董事會表示,選擇馬樹迪獲獎,是為了表揚其「勇氣、辛勞和領導風範,不但保護了阿富汗的文化遺產,亦重建對阿富汗未來至關重要的機構。」

馬樹迪受獎時說:「一但看過這些工藝品,你會對我們完全改觀。」「只要有這些美麗的無價之寶在,世人再也不會妄加評斷阿富汗的居民。」

他早期從事的工作,包含將知名大夏珍寶的2萬件古代金飾遷移至安全處,所作所為可比印第安那‧瓊斯這位虛擬英雄人物。而現在在他前面的艱鉅任務,是重建受損如廢墟般的博物館。

對他來說,這些證明阿富汗古代文明存在的吉光片羽是無價珍寶,就算是戰火也不能帶走阿富汗的一絲一毫。

非伊斯蘭文物 當權者為偶像崇拜

身為喀布爾大學畢業的歷史和地理學畢業生,馬樹迪在1978年加入了阿富汗國立博物館,並於1998年成為副館長。

擔任這份工作絕非易事,因為這讓他生涯大多數時間的生命和安全均受到威脅。他曾目睹博物館被轟炸和掠奪,他形容這樣的舉動為「對母國遺產的殘忍襲擊」。

在塔利班頒布授意摧毀非伊斯蘭文物的命令之下,西元六世紀建造的知名巴米揚石雕佛像慘遭轟炸,最終化為灰燼。塔利班的成員們甚至手拿鐵槌襲擊博物館,並搗毀他們認為是偶像崇拜的工藝品。

喀布爾街道下 秘密藏寶地點

數以百計的珍寶很快就煙消雲散。1990年代,存放在博物館的阿富汗文化和歷史遺產遭大批毀壞。但馬樹迪和他的團隊打算拯救其中的一些珍寶,包含雪藏近2萬件屬於阿富汗古大夏人的古代金飾。

他們將大夏人的黃金藏在位於喀布爾街道下的秘密金庫以及其他安全地點,這些地點只有馬樹迪和他的同事們知道。

即使要賣洋蔥持家 也要保存非伊斯蘭文物

馬樹迪奉獻了其大半生,只為保護世世代代殘存下來的阿富汗遺產。這位偉大的博物館守護者以愛和熱情完成任務,甚至放棄了大好機會。

當塔利班勢力到來並征服首都喀布爾,馬樹迪被迫放棄原本的工作,但待在喀布爾在路邊賣洋蔥和馬鈴薯養家。

但他始終把博物館放在心上。馬樹迪說:「阿富汗是個穆斯林國家,沒有人信奉神像。但在我們之前有著豐富的文化。我們曾有不同的宗教信仰,這些絕不能從我們的歷史裡消除。」

勿忘歷史 重返博物館

他說:「我們不能忘記母國數千年前的歷史。」

「這些珍寶是我們的驕傲,而且我們必須照顧並保護它們。」馬樹迪說他不斷告訴他的員工,他們所被託付的是一份莫大的使命。

他說:「我們接受了保全屬於我國和全人類的財產這一非常重要的工作。我們必須去做,即便有時這近乎強人所難。」

當塔利班統治於2002年結束,馬樹迪和他的團隊終於可以獲得喘息並且自由活動。他回到國立博物館,並經哈米德·卡爾扎伊領導的新政府任命為館長。

古老收藏重見天日

馬樹迪接著面對重建受損如廢墟般的博物館此一艱鉅的任務。但他和他的同事設法讓這些他們曾隱存的古老收藏重見天日。

他們開始讓歷史古蹟物歸原處,並修復損壞的博物館。

他說:「那段日子也相當艱困,但在新政府的協助之下,我們才能做到。我們現在可以見到當時行動帶來的正面效益。」

馬樹迪的團隊也已交涉請求返還遭走私至國外的阿富汗文化珍寶。他也策畫海外展覽以籌措資金,並推動國際社會欣賞母國文化遺產。

唯有文史健在,方是國家生存之道

2004年,喀布爾博物館重新開張。儘管博物館的收藏所剩無幾,每年仍有近2萬5000名遊客到訪。

在喀布爾的博物館前,一段藏在石上的加密文字寫道:「唯有文化和歷史健在,才是國家生存之道。」

這就是馬樹迪甘願冒著生命危險讓阿富汗歷史文物免於傷害的原因。他說:「我看到它們為我國帶來團結的重要性。這將讓人民嚮往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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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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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麗龍禁不禁?】哪種容器最環保? 因地而異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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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麗龍禁不禁?系列報導二
本報2015年12月29日台北訊,陳文姿報導

超商裡的各式飲料琳瑯滿目,包裝容器也多彩繽紛,清透的玻璃瓶、鮮豔的鋁箔包與紙盒、容量大又運輸方便的寶特瓶,可加溫的鋁罐,各有各的優勢。即便是同一種飲料,例如牛奶,也有玻璃、塑膠、紙盒等不同材質的包裝。

超商提供多樣性的選擇中,是否有一種比較好的容器?

超商提供多樣性的選擇中,是否有一種比較好的容器?攝影:陳文姿。

市售飲料的便利性與多樣性,實在讓人無法抵擋。在各式不同的材質中,是否存在最好的選擇,或是最糟、該被禁用的材質?

「如果我非得使用一次性產品,請告訴我,我該選擇哪一個?」是否存在一個答案?

哪種容器最環保?

哪種材質好呢?製圖:何沛怡。

鋁罐:回收最優等 但開採問題多 

該如何評判材質的優劣?鋁罐,是個值得玩味的範例。從材料的源頭思考,它是最糟的選擇,但從回收層面,卻是優等生。

環保人士安妮.雷納德(Annie Leonard)曾在「東西的故事」一書中,把鋁罐與PVC並列為人類世界兩大「蠢東西」,原因在鋁礦開採造成極大污染,熔煉過程高耗能,還會排放全氟碳化物。依雷納德的形容,就連外星人來到地球,也不信地球人會蠢到拿珍貴又耗能的金屬來裝飲料還隨手丟棄。

不過,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會李守謙組長表示,在台灣,鋁罐幾乎不會流落在外。官方數字上,鋁罐的回收率不是最高的,這是因為鋁的價格好,鋁罐通常在路邊就被個體回收業者(含拾荒者)撿走,並未回到政府的回收體系。所以,鋁罐的回收率就表面來看並不完美,真實回收率卻是最好的一類。

寶特瓶:回收高 但用量高仍是問題 

回收率與材質再利用的價值成正比,除了金屬材質外,另一類回收前段班的材質是寶特瓶、PP(聚丙烯)及PE(聚乙烯)。根據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簡稱回收基管會)推估,寶特瓶回收率高達96%(註1),寶特瓶再利用可抽絲、紡織。但如果要因此說寶特瓶是優等生,經常淨灘的團體應該會跳出來大加譴責,因為寶特瓶依舊是常見的哈沙灘廢棄物。

從回收重量推估,台灣寶特瓶每年使用量高達47億支,扣除回收量,等於每年1億8800萬支寶特瓶流落在外。被回收的寶特瓶可製成購物袋、衣服、毛毯等,亦即我們依舊需要投入大量原料,繼續生產製造寶特瓶,以支持民眾需求。

從個體回收業者回收的物品可以看到回收物真正的價值。

從個體回收業者回收的物品可以看到回收物真正的價值。攝影:陳文姿。

塑膠製品雖然可以被回收,但一旦未被回收或焚化,在自然中就是千年不化的垃圾,並且有碎化的問題。荒野保護協會2014年公布的海洋廢棄物中排行榜中,塑膠碎片就是榜首。

玻璃瓶:重量影響回收

另一個前段班的回收容器是玻璃瓶。台啤、米酒空瓶有2元的押瓶費,這些被清洗再回收使用的空瓶,才稱得上真正「回收再利用」,至於其他的玻璃瓶,卻只能做到「降級回收」,亦即被製成較低等、品質較差的其他物品。顏色分類好的空瓶可打碎再製,至於顏色混雜的,就只能打碎添加在混凝土等建材中。

絕大多數的玻璃瓶都沒有押瓶費,玻璃易破又重,拾荒者並不太喜歡,常被留在垃圾堆中,由清潔隊回收。不過,對離島來說,玻璃瓶的運輸令人頭痛,資源與垃圾的差別,往往因地域而有別。

紙容器:什麼,紙類在中段班?

依回收基管會所提供的資料,紙盒與鋁箔包的回收率大約在中段班。

「紙容器」的定義與直覺有很大的差異。消費者以為紙製的容器,就是紙容器,但實際上的「紙容器」為了裝飲料,內(外)層有PE塑膠薄膜或經浸蠟處理,並非是單一的「紙」。在回收基管會的定義中,有薄膜或浸臘的才叫「紙容器」,沒有淋膜的紙容器(如Pizza盒)是「紙」。

外帶的便當紙盒其實是PP塑膠與紙的複合材質
外帶的便當紙盒其實是PP塑膠與紙的複合材質。攝影:陳文姿。

不同定義的容器進到不同的回收體系,「紙」交給一般紙漿廠回收,「紙容器」或是「鋁箔包」,因含有PE塑膠淋膜或是鋁箔,後端處理時還需要經過散漿及過濾,兩者回收價格也不同。

紙類真的環保嗎?從樹木種植、紙漿製造、到最後的回收階段,紙製品都需耗用大量水資源。不過,紙容器以看似可以在環境中自然分解的形象,仍然受到不少人喜愛。

保麗龍:有價卻穩居後段班

出乎一般大眾意料的,保麗龍回收是有價值的。保麗龍回收後可製成PS塑膠粒,進而製成文具、電器外殼、相框等製品。PS回收塑膠粒價格隨油價變動,2015年12月所詢問到的價格,一公斤約在26至33元。既然回收再利用的價值不壞,為何回收率會偏低呢?

重量輕是保麗龍的優點,也是缺點。一台11噸大貨車載滿保麗龍也只有100公斤左右,如果不是量多又值好的A級貨,根本不划算。對拾荒者跟清潔隊而言,與其載送保麗龍,不如載其他更有價值的好東西,例如紙箱。

對此,國內齊輝環保科技公司正在研發可溶解保麗龍的有機溶劑,讓保麗龍不用載運到工廠,現場溶解減少99~100%的體積後,在運回工廠分離製成PS塑膠條。此法適用於較髒的B級與C級貨,韓國已經開始利用這種方式進行區域回收的試驗性計畫。

另一個常見的誤解是,燃燒保麗龍會產生戴奧辛,這並不全然正確。但無疑的,未回收的保麗龍是環境中的千年垃圾,而回收率低是保麗龍的致命傷。

複合材質  就在你我左右

多數的材料,都可以回收(含降級回收)再利用,但含兩種以上材質的複合材質,要先經過分解的過程,回收難度最高。

台南市自禁用保麗龍杯以來,為了達到傳統保麗龍的保冰效果,聰明的業者開始發展出新的複合材質,例如PP塑膠杯外層套PE發泡,或是內層紙杯外層作PE發泡等。這些複合材質的杯子有的可撕離,有的已融為一體,有的外觀如同一般紙杯,回收基管會坦承,這類容器回收不易。

複合材質杯與保麗龍杯。左起 (1)PP+外層套PE發泡 (2)PP發泡 (3)外層紙杯,內層PE發泡 (4)外層紙杯,中層微膠囊發泡球,內層PE膜 (5)保麗龍杯
複合材質杯與保麗龍杯。左起 (1)PP+外層套PE發泡 (2)PP發泡 (3)外層紙杯,內層PE發泡 (4)外層紙杯,中層微膠囊發泡球,內層PE膜 (5)保麗龍杯。攝影:陳文姿。

我們所使用的牛奶紙盒或是飲料鋁箔包等,其實都是含有塑膠的複合材質,並非單純的「紙」製品,但多數民眾卻沒有意識到這點。而查證廢棄物清理法對於回收標誌的規定政府也未定義究竟含多少紙成分才能稱作「紙」容器。

最佳最劣材料總評比  回收只是補救

回到我們的問題:「如果我非得使用一次性產品,請告訴我,我該選擇哪一個?」

這篇文章雖然是以回收率從高到低分析不同材質,不過,高回收率並不是我們可以繼續使用一次性容器的藉口。在「降級回收」的狀況下,我們依舊是不斷在耗費地球資源。

另一個方法是從所謂的生命週期來分析,也就是一個材料從原料、製造、使用、到最後回收階段的耗用資源與環境影響來比較。但這樣的分析會隨每個國家情況而異,台灣還缺乏相關數據。只是,資源消耗少就是好選擇嗎?

記者詢問許多環保人士後,得到許多答案:「可能會選擇紙盒吧,畢竟在我有生之年,可以看到它消失」、「我選擇鋁罐,因為撿拾海灘廢棄物時,從來沒有看到鋁罐」、「首要考慮是毒性,無論是在製造、使用或回收階段,也無論是對人或是對環境,有毒的都要先禁」。當然,也有人堅決說:「都不要用」。

李守謙說,問題不在那個材料比較好,站在回收基金會的角度,並不鼓勵使用一次性容器,回收只是事後補救工作而已。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也給了一個答案:「聚氯乙烯PVC已經確定有毒,除此之外,一次性產品的優劣,如PP杯、紙杯等,到底誰對環境比較好,還需要進一步的討論。消費者也有責任盡量少用,不得已要用的時候,至少確保垃圾丟到垃圾桶。」(瞭解保麗龍的真面目、回收、毒性等問題,請見系列報導一:保麗龍的逆襲 失去方向的禁用政策

【同場加映:保麗龍禁不禁懶人包】

 

※註1:寶特瓶的使用量及回收量都是以重量推估回瓶子的數量,台灣1年回收量約600ml寶特瓶45億支資料來自環保署。使用量則是依據回收率96%估算。單支保特瓶的重量及容量皆會影響估算值。

貨貿再啟廢五金進口大門? 環團憂:現行管制不力恐毒留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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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6年1月4日台北訊,陳文姿報導

去年11月22日,台灣與中國貨貿談判期間,綠黨臉書發出一則訊息「你知道嗎?貨貿將開放五金廢料」,並指出過去長期禁止中國進口的廢五金即將開放進口,引發輿論譁然。引發「318學運」的服貿仍未落幕,為何又來個貨貿?進口廢五金是真的嗎?對台灣又會有什麼影響?

圖片來源:綠黨臉書

綠黨在臉書發表的貨貿將進口廢五金說明。圖片來源:綠黨臉書

混合五金廢料、廢電池等都在名單上

貨貿全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跟服貿都是ECFA台灣與中國間區域貿易協定下的子協議,服貿訂的是與「人」相關的服務;貨貿則處理「貨品」的開放,包括降關稅、去除非關稅障礙,如禁制進口、檢疫等項目。

鑒於去年服貿黑箱引發民怨沸騰,這次工業局特地做了貨貿官網、開了數百場座談宣揚貨貿,不過,貨貿究竟要開放那些項目,還是找不到答案。

記者詢問工業局,副局長呂正華並未給肯定答案,只表示貨貿仍在談判中,細項未確定。不過,因農業開放會引發較大衝擊,談判時是以「工業產品支援農業」為主。另一位工業局代表則未否認這項訊息。雖然一樣強調仍未定案,但他也指出,五金廢棄物屬工業,基於貿易正常化原則,中國要求現今對其它國家開放的項目也應對中國開放。

圖片來源:經濟部工業局貨貿官網

圖片來源:經濟部工業局貨貿官網

那麼,「目前對其他國家開放,但對中國禁止進口」的廢棄物包括哪些?去年11月底,在立法院前花了6小時將貨貿預計開放工業製品名單唸完的賴中強律師說明,在國貿局網站查得,再生纖維廢料、廢絕緣被覆銅、鋁線、其他混合五金廢料、廢鉛酸蓄電池及其他蓄電池之廢料及碎屑、耗損原電池等都在名單中。

廢五金是資源? 環團憂管制漏洞大  一發不可收拾

早期二仁溪就因廠商提煉廢五金中的金屬而遭嚴重污染,國內環團避之唯恐不及,但由署長魏國彥投書媒體內容,可得知環保署對五金廢棄物持不同態度。

魏國彥表示「重金屬污泥與廢棄物其實是人造礦砂」是現代的珍貴礦物,經處理即可「點污成金」。此外,環署更編列62億元經費執行「環保科技園區推動計畫」。去年也舉辦「城市採礦」論壇,都為宣傳金屬廢棄物是城市中的重要「礦產」。

不過,廢五金依舊惡名昭彰。雖然近年來,各種法規管制都已趨嚴,但廢爐渣、廢底渣亂倒,污染農地與土地的新聞卻未曾停歇。管制屢出紕漏,卻還想著放寬管制,環團批環保署簡直「瘋了」。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蔡中岳指出,廢棄物背後的問題是社會不公,廢棄物一定往土地便宜的地方去,結果就是污染台灣的農地、河流邊、海邊。但最後,這些地方生產的產品、引發的問題還是會回到每個台灣人身上。

開放廢五金進口提煉金屬,可能導致二仁溪污染事件在全台各地再度上演。圖片提供:我們的島。

「其他混合五金廢料」是啥?有害廢棄物還是一般廢棄物?

這次預計開放的名單爭議之一在「其他混合五金廢料」。2013年,環保署與環保團體便是為此引爆爭議。原法規中訂定14項混合五金廢料屬「有害」事業廢棄物,並限制進出口,但環保署卻擬修改《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將其中12項「有害」事業廢棄物(即廢電線電纜、廢變壓器、電鍍金屬廢塑膠、廢電腦等、廢家電等),改列為「一般」。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說明,從「有害」改為「一般」,目的是放寬進出口的管制,無法改變這些廢棄物對環境有害的事實。這項政策最後在環保團體頑強抵抗下而暫停。不過,一旦貨貿通過中國「其他混合五金廢料」進口,這14項「有害」廢棄物的管制是否就此鬆綁?

呂正華表示,貨貿仍會依循國內環保法規,不准進口的項目,還是不會進口。但賴中強並未如此樂觀。賴中強表示,這還要看貨貿談判最終結果而定,如果中國在談判中認定這是貿易障礙而執意要求,最後還是有可能因此修改國內法。

經濟民主連合(前身為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召集人賴中強律師 攝影:陳文姿

經濟民主連合(前身為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召集人賴中強律師。攝影:陳文姿。

服貿+貨貿+自經區=廢棄物大商機?廠商:仍須精算

去年的服貿中,已將開放「環境服務業」項目納入。而環保署修改《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時,也曾被質疑是為大陸廢棄物開路。這兩項關卡目前都受阻。但環團不免憂心,一旦關卡解除,屆時服貿(人)、貨貿(物)加上自經區(地)一應俱全,會不會演變成中國來台開設廢棄物處理工廠,並運送廢棄物來台處理,最後盈餘回中國,廢棄物卻根留台灣的現象?

國內一家金屬回收廠商說,這問題並沒有簡單的答案。根據廠商說法,兩岸的環保法規與執法、運輸成本、各種經濟成本與收益都須納入考慮,確定有利可圖廠商才會進口廢棄物。

舉例來說,假設在大陸任意丟棄就可以解決廢棄物問題,那麼花錢運到台灣處理會不會更划算?台灣的關稅、所得稅、營業稅、土地人事成本,回收價格、提煉後的獲益等,這些都需精密計算。

業者從廢五金中提煉出金屬。圖片提供:我們的島。

廢棄物當產業 我國產業政策在何方?

服貿在強大民意下被暫時擋下了,貨貿卻至今未獲太大的關注。兩岸目前仍在談判階段。談判完成後,須先簽署協議、再經行政院核定、立法院審議之後生效。據風傳媒報導,總統馬英九表示希望在下台前至少先過行政院這一關。

究竟廢五金進口會對台灣造成什麼衝擊?在記者查訪後,所知仍非常有限,而這還僅只是貨貿一長串名單中的一項。賴中強強調,許多基層農工都還不清楚貨貿在談什麼,政府卻急著通過貨貿,受影響最深的人民並未得到大財團同等的資訊與權力。

目前台灣混合五金廢料進出口現況是,其他國家(不含中國)可進口到台灣來,而台灣也出口廢棄物到中國與其他國家。蔡中岳說,不是把廢棄物送到其他國家就可以眼不見為淨。環境是不分國界的,最終,中國食物、空污一樣會到台灣。

隨著人類的進步與毫無節制地使用,廢五金會愈來愈多。對此,蔡中岳認為,台灣本地的廢五金理應由台灣承擔,但有無必要進口廢五金來做為賺錢的手段?台灣到底需要什麼樣的產業?政府應想清楚。

其他混合五金廢料 2014年進出口資料。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

 2014年其他混合五金廢料進出口資料。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

 

【追蹤福島核災】1986年的孩子的孩子〈車諾比28年後的孩子們〉系列作品介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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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竑廣(中島美雪研究者)


紀錄片〈車諾比28年後的孩子們2──守護生命與健康的醫療現場...by aataru

每逢重大災難發生,社會所憂慮的,除了當下的慘劇,更多時候,是受害者今後的人生路,而核災,和一般災難相比,又有著重大的不同。

紀錄片〈車諾比28年後的孩子們2──守護生命與健康的醫療現場/チェルノブイリ 28年目の子どもたちⅡ~いのちと健康を守る現場から〉剛開始,穿著白袍的醫生,帶領小朋友作體操,這裡是為了車諾比核災特別設置的、最早設置的保養機構「國立住民放射線防護健康中心」,醫生介紹說:「最初10年是收容災童,現在則是下一個世代的災童。」由於輻射污染的範圍廣大與難以去除,隨著時間,核災的影響作用在,1986年的孩子的孩子。

於1986年8月創設的「國立住民放射線防護健康中心」,可以讓130名孩子住19天,也就是暫離污染環境、幫助體內代謝放射線物質的保養活動,對於包括住在第四級(核輻射)污染地區(一年0.5~1毫西弗)的災民、核災善後人員的孩子,以及有治療必要的孩子等。

紀錄片〈車諾比28年後的孩子們2〉截圖,目前送到專門療養院的病童,已是車諾比當時孩童的下一代

紀錄片〈車諾比28年後的孩子們2〉截圖,目前送到專門療養院的病童,已是車諾比當時孩童的下一代。

保養營隊一開始,會根據烏克蘭保健省與科學院的核災健檢規定,花三天的時間給孩子們做詳細的健康檢查,身高體重、呼吸系統、泌尿系統、生殖器等等,再依據結果,由醫生、護士、物理治療師等醫療人員,還有教師與圖書館員,給每一位孩子制定適合他們的治療清單。

從早上8點半開始的治療,幾乎不投藥,而是進行自然療法與物理治療。芳香療法、溫熱療法、磁氣療法、按摩等等,各式各樣對身體有益的療法,意外的是,小朋友們最喜歡的是針炙,施作的醫護人員似乎在中國學習過。飲食也是治療的一環,每天五餐,菜色要包含維生素、蛋白質等豐富的營養成份。透過各種方法,提升治療效果,由此累積的健康數據研究,也發表在國際學會上。

2011年8月,烏克蘭醫學院、放射線醫學研究中心,蒐羅了車諾比核災的健康影響資料,出版了「車諾比核災的健康影響─4分之1世紀後的結果 (HEALTH EFFECTS OF THE CHORNOBYL ACCIDENT- a Quarter of Century Aftermath)」

由日本長崎大學協助製作的此書,序文寫道:「在烏克蘭研究者莫大的努力之下,本書能讓人參照理解到,關於白血病、甲狀腺癌,與癌症之外的疾病等,出現時期較晚的放射線影響。」「車諾比核災的教訓,對於福島的早期恢復工作,無疑地能提供幫助。」

紀錄片〈車諾比28年後的孩子們2〉截圖,目前送到專門療養院的病童,已是車諾比當時孩童的下一代

紀錄片〈車諾比28年後的孩子們2〉截圖,烏克蘭政府為車諾比核災訂定的未成年人健康追蹤指導方針一覽。

保養活動的軟硬體基礎,始自烏克蘭社會革命後的1920年代,原本是青年部轄下組織,在進行社會活動時的青少年夏令營。本片所介紹的第二個保養場所、基輔177學校,也是如此,設有常駐醫生,牙科、物理治療、芳療室、診療室等四種保健室,與晝寢時的床位。為了增強車諾比災童的健康,伙食費是一般學校的2.5倍。食材的輻射污染檢查也很嚴格。

在這裡兼任校醫的小兒科醫生芭蓮蒂娜米可后德說:「有人說:『現在已經沒什麼健康的孩子了。』大家或多或少都有些問題,總之我們會盡量讓孩子們健康地活下去。」

2013年烏克蘭社會政策部,設置了保養廳,統一保養手續,根據民調,設計適合的保養計劃。目前以治療為目的的「療養院型保養」,一年有一萬人次,自然體驗型有240萬人次(烏克蘭人口約為4500萬人);以位於黑海沿岸的保養地歐迪薩、保養設施摩洛達雅來說,一次可收容800人,一年可辦理13梯次,一年有1萬2000人次。

紀錄片〈車諾比28年後的孩子們2〉截圖,目前送到專門療養院的病童,已是車諾比當時孩童的下一代

紀錄片〈車諾比28年後的孩子們2〉截圖,車諾比災後,孩童病症叢生,醫護人員透過各種方式,改善他們的健康狀況。

不能只靠短期保養營隊的孩子,經保養設施申請,可移居到像是裴瑞斯.夫梅莉尼城鎮這樣的地方,自1991年車諾比法制定以來,在地方與中央政府的努力下,這裡的學校和青少年中心,收容了來自全國各地保養設施的車諾比災童500名,另外還有身障兒童68人、孤兒45人、貧困家庭兒童300人等。

這裡的學生暨青少年社會服務中心院長、普莉恩蔻.莉裴吉說明道:「申請手續非常的簡單,我們會彙整需要支援的孩子的所有資料,核災、身障、孤兒等分門別類,全國各地的保養營隊提出申請後,我們會跟村長、教育廳長、校長、家長等會談,給家長保養券,孩子的同意也是必要的,他們有什麼希望,會設計在同意書裡。然後配合人手數量,籌組相應的團隊。」

紀錄片〈車諾比28年後的孩子們2〉截圖,目前送到專門療養院的病童,已是車諾比當時孩童的下一代

紀錄片〈車諾比28年後的孩子們2〉截圖。車諾比核災經過28年了,學童的營養午餐仍要受到嚴格的放射線檢查。

撇開醫療的部份不看,保養營隊是個開心熱鬧的青少年活動營隊。折紙課上的各色作品,自辦演唱會上勁歌熱舞,對比近年發生在烏克蘭的戰火,從戰區過來的孩子的笑容,老師們對孩子的熱愛,在在難能可貴,社會政策省保養廳副長伊旺.后夫林可夫強調,財政因戰爭吃緊也不刪減預算。社會政策省副長娜塔莉雅.菲多洛比齊說:「不管哪個國家,孩子都是至寶。」

「孩子是寶物。」「是未來的主人翁」在保養營隊裡的大人們,不時表達出這樣的信念,可是,基輔第177學校的校長沉重地說:「不保護孩子的健康的話,他們是沒有未來的。即便很努力地採取對策,病童數量也是有增無減。」烏克蘭以國策的規格,打造保養制度,卻仍然不能消除不安,而東京電力所造成的福島核災,卻無同等的救助。

在台灣,有不少人關心福島核災,而關心是從需要去著手的,福島的需要又是什麼呢?本片的官方文案寫道:「為了挽救福島核災所造成的後果,日本政府、復興廳,必須正視保養與健康檢查的重要性。」不管什麼災難,或許你曾遙想,受難者的現況;透過本片,你應該能找到,關於福島未來的救助方向。﹥﹥點此看(上)篇

※ 義氣的募款訊息*日本獨立媒體OurPlanet-TV煞費苦心,博覽資料、千里迢迢,遠赴烏克蘭等地拍攝紀錄片,為關心核災的朋友提供深入詳盡的第一手影像作品,並廉價提供DVD與放映,目前雖然沒有全片的中文字幕版,但有心想捐款給他們的朋友,可以透過這個連結(PayPal)

※ 作者簡介:

宋竑廣(臉書),男同志、寫手,目前主要以低碳生活部落格、陸敬民房屋部落格、花蓮東方報之固定專欄撰文維生;另為日本歌手中島美雪研究者,為中島美雪介紹會(臉書)幕前幕後主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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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海岸半世紀 海神計畫為你留存遙遠寧靜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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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凱瑟琳•倫納德 Catherine Leonard(國際國民信託組織秘書長);譯者:鄭景文;審校:林育朱

編按︰英國國民信託組織在當地進行保護海岸行動的海神計畫在2015年屆滿50週年,時至今日,英格蘭、威爾斯和北愛爾蘭的海岸有740英哩(約1200公里)在他們的守護之下,維持著自然景觀並且開放大眾休憩使用,而這一切究竟是如何發生並且發展到今日這般榮景呢?透過這篇文章或許可讓我們窺之一二。

發現者郵輪。圖片來源:INTO

今(2015)年5月11日,我們慶祝了海神計畫的50年周年慶,而我有幸得以在一趟「發現者遊輪假期」環繞英倫三島的美妙航程中,向航海家號上的乘客們介紹國民信託組織在海岸線上保育工作的進展。

這趟美好的「英倫三島遺產」巡航讓我想起海神計畫35週年的時候,國民信託派出一艘仿古縱帆船「大特克號」沿著英國海岸航行,藉此提昇大眾對沿海議題的關注,而我(藉著為內部刊物命名!)贏得了這趟旅程的一個席位,當時船從法爾茅斯(Falmouth)出發,就是5月10日我們登上稍微現代化船隻的地方!

海神計畫也在法國,澤西島和馬爾他啟發了類似的行動。事實上,法國「海岸線保育組織(Conservatoire du Littoral)」深受海神計畫影響成立於1975年,迄今40年,所以2015年將有兩個週年紀念,而海岸線也將是2015年9月7日至11日在英國劍橋舉行的國際國民信託大會中的一大主題。

聽到國民信託組織,你腦中會浮現什麼影像?一座豪華大莊園?

知名莊園Lyme Park,有趣的是主門廊頂端正矗立著海神的雕像!圖片來源:INTO

對很多人來說,這意味著座落在修剪整齊的綠地中的豪華莊園,和屋內壯觀的藝術收藏。 然而除了這些宅邸外,國家信託也聞名於守護英格蘭、威爾斯和北愛爾蘭超過740英哩海岸線。

你知道嗎?國民信託組織所擁有的第一份產業正是一段海岸線。

1895年,範妮‧塔爾博特夫人(Mrs Fanny Talbot)贈與了新成立不久的國民信託一塊岩石坡地,就位於威爾斯的海濱小鎮巴茅斯(Barmouth)後方。塔爾博特夫人在捐贈的條件中慎重要求國民信託,必須永遠保持這塊被稱為 Dinas Oleu的地區原始自然的面貌。

這份禮物,讓國民信託組織自此成為英國海岸線上的重要角色。

兩年後,位於康沃爾郡廷塔哲(Tintagel)的Barras Nose,成為第一段國民信託組織收購的海岸,它是在1897年透過公開認購而以505英鎊購入,是對鄰近興建中龐大的「亞瑟王城堡酒店」的直接回應。「因此它以一種嶄新的方式非常真實地成為了英格蘭人民共有的土地。」 Octavia Hill(國民信託組織創辦人之一)如此說。

國民信託組織收購的第一段海岸。圖片來源:INTO

「這是第一次,並非由高瞻遠矚和慷慨的捐助者所贈與,而是由許多人──有貧有富,有近有遠,有美國人也有英國人──共同贊助所購入的一小塊英格蘭土地,作為所有人遊樂、學習、休息的所在,也是有利於看到自然中純淨事物的所在。」

1912年,國民信託得到了諾福克的布萊克尼海角(Blakeney Point) ─一塊遍布礫石、鹽沼和沙丘,延伸超過1000英畝的廣闊土地──部分由匿名人士捐贈,另一部分則來自漁業公會(Fishmongers’ Company)的贈與,讓國民信託得以維護此地的生態平衡──當地是燕鷗,紅腳鷸,麻鴨等眾多鳥類的築巢地,也是海豹重要的陸上群居地之一。

布萊克尼海角是海豹的重要棲地。圖片來源:INTO

1938年,國民信託在青年旅館協會和朝聖者信託的幫助下得以購入首段位於北愛爾蘭的海岸線──北安特里姆沿岸的白園灣(White Park Bay)。

國民信託透過購買及遺產贈與,一哩一哩地累積,取得了龐大的沿海產業。

南威爾斯高爾半島的大部分海岸和歐洲最重要的海鳥繁殖地之一,諾森伯蘭郡(Northumberland)海外的法爾群島(Farne Islands),在1925年國民信託公開呼籲應當「保存為自然保護區」的募款行動後被購入,加入了布萊克尼和白園灣這類值得珍藏的海岸行列。法爾群島角嘴海雀的數量每年都在波動,然而我很高興地說,相較於2008年統計到的36,000對,2013年最新的統計顯示海雀數目明顯增加,接近40,000對。
 
法爾群島的角嘴海雀。圖片來源:INTO

伴隨喜悅而來的是保護牠們的責任。對海岸線的威脅早在60年代就存在並依然持續著。

戰後人口膨脹,繁榮的經濟與更多的閒暇時間帶領人們走出城市,走進鄉村─特別是對海岸。這幾乎正是Octavia Hill所追求的,而她沒有預料到的是沿岸的不斷開發,坦白說,其中大部分相當糟糕。

曾經空曠的懸崖土地上紛紛出現度假小屋和露營車營地,而碼頭一類遊憩設施和發電廠等工業建築往往座落在海岸線上毫無掩蔽也最美麗的地方。照片中是航程裡第一天所經過的薩福克的Sizewell B發電站。

海岸線上的發電站。圖片來源:INTO

到了1960年代,輿論顯示出民眾對英國海岸命運的關切。到這時為止,已有186英哩未受破壞的海岸線在國民信託轄下受到庇護。

國民信託委託進行一項調查,探討英格蘭、威爾斯和北愛爾蘭3000英哩海岸線的組成。部分土地已受信託和其他保育組織的保護:剩下的,有三分之一被認為是已經過度開發而無法保育,三分之一的保育價值不大,但還有三分之一有令人驚豔的天然美景值得好好保護。

結果就是,1965年的5月11日(50年前的今天!),國民信託推出海神計畫─以羅馬神話中職掌海洋神祇的名字命名─以拯救有著超凡美景但仍受威脅的900英哩海岸線的命運。

海岸線調查地圖。圖片來源:INTO

自此,海神計畫逐漸演進,不僅更名為海神海岸運動,做法也有所改變。適應不斷變化的世界是海神計畫的精神,而適應未來發展對當前的海岸管理非常重要。海神計畫從來不只是單單購買土地加以保護這麼簡單。 1965年他們所發表的目標是:

  • 取得未受污染的海岸線以永久保育並開放公眾使用
  • 提升民眾對海岸線正面臨越來越多壓力與威脅的警覺
  • 籌款兩百萬英鎊的初始資金用以購買未遭破壞的海岸線

愛丁堡公爵在Mansion House的計畫啟動晚宴中的致詞說到:「事實是,我們唇齒相依,這項計畫非常可能會被視為是我們對土地利用做法的一個轉捩點。如果將來顯示的確是這樣,這計畫和預期一樣成功,那麼成千上萬的民眾和我國未來許多世代的鄉村居民都得感謝國民信託、海神計畫、還有那些有理智支持此計畫的人們。」

回響立竿見影。財政部每季撥款100萬英鎊,許多個人、慈善機構和公司行號也慷慨解囊。在接下來的50年內,募款總額超過了6500萬英鎊,超過550英哩的海岸線加入了國民信託1965年時原有的187英哩海岸線的陣容。國民信託現在永久保護了英格蘭、威爾斯里和北愛爾蘭逾740英哩最壯觀的海岸線。

所以,在5月11日的今天,祝海神計畫50歲生日快樂!來日方長!

套句Octavia Hill的話「如果可以,請將那些遙遠寧靜的所在留存給你的孩子和孩子的孩子。」

如果可以...請將那些遙遠寧靜的所在留存給你的孩子和孩子的孩子。圖片來源:INTO

※ 了解更多關於國民信託在英格蘭、威爾斯和北愛爾蘭沿岸的工作請見此處

※ 本文轉載自 國際國民信託組織(INTO),內容節錄自2015年5月11日凱瑟琳·倫納德在航海家號上的演說。

「不是怕沉沒,而是為了前進」 學者談氣候變遷立法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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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減法》停看聽.系列報導3】
本報2015年7月7日台北訊,特約記者陳文姿報導

今年6月,攸關台灣未來氣候變遷政策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終於在立院通過。各界除了表示肯定,也紛紛從不同觀點解析法案。研究氣候變遷法多年的台大法律系教授葉俊榮,3日邀請5位學者,以「《溫減法》,然後呢?」為題,提出學界的剖析,並提醒政府、學術及社會各界,勿僅滿足於溫室氣體減量,未來應更積極參與實踐,邁向完整的氣候變遷立法。

「不是怕沉下去,而是為了往前進」葉俊榮以此說明國家氣候變遷藍圖應有的格局,他認為氣候變遷應成為經濟轉型與社會結構調整的動力。施文真、林春元、高仁川、汪信君、許耀明等學者也應邀出席,分別從現行《溫減法》解析、國家政策、能源議題、財務結構及國際連結等面向,為氣候變遷的治理框架提出建言。

左起:高仁川、施文真、葉俊榮、許耀明、汪信君、林春元。圖片提供:李彥麟。
多位學者分別從不同面向解析現行《溫減法》,為氣候變遷的治理框架提出建言。左起:高仁川、施文真、葉俊榮、許耀明、汪信君、林春元。圖片提供:李彥麟。

氣候變遷治理  仍須更好的立法

「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自2006年提出,歷經爭議、延宕,近乎停滯,事隔9年,今年終於取得共識通過立法。由於台灣並非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締約國成員,能將國際規範帶入國內法規,葉俊榮首先表示肯定。

但葉俊榮也提出,《溫減法》停滯的9年間,國際在氣候變遷治理的角度已從溫室氣體減量,進展到全面性的架構,台灣版的《溫減法》在這方面有所欠缺,這也反映出台灣當前的格局、動機及情境,因此,法案雖有不足之處,仍必須接受。

「千萬不要認為氣候變遷立法藍圖已經完全定位」,葉俊榮指出,現行版本企圖心不強,更不用說氣候變遷帶動綠色經濟、產業發展方向、提升競爭力、甚至生活形態的改變等面向。未來需要更好的立法,也需國民、學術界、社會各階層不斷努力。

葉俊榮認為台灣版的溫減法反映出台灣當前的格局、動機及情境,因此法案雖有不足,仍須接受。攝影:陳文姿。
葉俊榮認為台灣版的《溫減法》反映出台灣當前的格局、動機及情境,因此法案雖有不足,仍須接受。攝影:陳文姿。

剖析現行《溫減法》  學界怎麼看

講座首先由政大國貿系教授施文真分析並解讀新通過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評論前,她先肯定《溫減法》通過具有重大意義,隨後就各條文內涵提出以下評析:

  • 溫室氣體具體減量目標入法,具備很大的政策指引功能。
  • 在法案的「立法說明」跟「附帶決議」中,有很多明確的政策方針,將來其法律效果是什麼?
  • 法律條文中相當大的程度授權給環保署,也有相當的彈性。
  • 重要政策方向入法,例如對降低石化依賴、逐年採取配售、進口化石燃料稅費、非核家園等。可惜缺乏負責的機關與權責。(第5、6條)
  • 管制方案要定期回報,如未達成目標,應提出改善方案(第10條),顯示法案具有管考機制。
  • 「盤查」並非減量對策,具體的減量對策只有碳排放交易。
  • 明訂境外碳權使用比例。
  • 溫室氣體管理基金的成立,但「附帶決議」的第二項(關於空氣污染防制基金之撥款)與第三項均未入法,將來如何執行?
  • 針對進口化石燃料課稅費部分,能源稅條例停滯已久,稅制需要立法,但如採用類似空污費的規費,就可能納在「《溫減法》」中實施。
  • 名詞錯置造成管理問題:例如allowance 是指碳交易(Cap and trade)中被分配的排放額度。但在「《溫減法》」中,排放額度卻可來自核配、拍賣、配售、先期專案、抵換專案、效能標準或交易等。兩者間易產生混淆。
  • 受到罰則後,排放額度應怎麼處理?是不是繳完罰款就沒事?
  • 限制境外碳權交易不得超過核配額10%,但對國內碳權交易減抵則沒有設定。
  • 排放配額儲存( banking )或借貸( borrowing )及碳價穩定機制等未入法。
政大國貿系教授施文真
施文真評析《溫減法》各條文內涵。攝影:陳文姿。

法的格局:是管制溫室氣體 還是國家政策藍圖?

中原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林春元從國家整體政策來看《溫減法》。他表示,現今國際在氣候變遷的治理已經不是傳統的溫室氣體管制,而是涉及能源結構、產業政策調整、國土安全、及整體環境等整體國家政策,與一般環境管制法規有明顯差異。

林春元分析,台灣的《溫減法》處在管制型法律與政策型法律兩者間,架構顯得奇怪。既有對溫室氣體管制的內涵,又想對氣候變遷政策性提出總體框架。一方面賦予環保署管制權責,另一方面,又將層級拉高到行政院,以管理國家政策。

林春源提問,在此架構下,若2050年未達成目標,誰來負責?如何負責?而《溫減法》雖有國家層級政策的企圖,但對氣候調適、國土規劃、評估氣候變遷衝擊、中央地方權責劃分等內涵,都僅是點到為止,未能清楚釐清。

台北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高仁川則從能源政策來看《溫減法》。他質疑法令中雖有「逐步降低化石燃料倚賴」、「發展綠色技術與綠色產業」、「提高資源與能源使用效率」等文字敘述,卻缺乏規畫內容,顯得抽象。

台大法律系副教授汪信君認為台灣已經面臨異常氣候變化引發的災難,而「《溫減法》」第19條減量基金目前還限於減量計畫的執行與補助等層面。面對巨大氣候災害的頻傳及急迫性,減量基金的用途應顧及氣候調適與巨災下的生命財產保障。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許耀明從國際角度看《溫減法》存在意義,尤其台灣是以國際貿易為主的國家,當其他國家採取低碳管制措施時,將衝擊台灣產業,而這是目前已發生的現象。

但即便不是為了國貿理由,許耀明認為,從本質來看,台灣本身就值得一個更好的環境。

《溫減法》的下一步

如今《溫減法》已通過,下一步該怎麼走?葉俊榮非常憂心政府及社會滿足於現行的《溫減法》,認為台灣已完成對國際的承諾,反而就此停住。他認為現行《溫減法》有許多不足,無法做為氣候變遷政策的長遠目標。

葉俊榮認為,未來立法計畫中有3種可能的改革途徑:一、是為氣候調適另外立法,如《氣候調適法》;二、在目前《溫減法》基礎做進一步修正,比如納入氣候調適內涵。前兩者屬較小規模也較容易達成的改變;第三個則是另提更完整的上位法律,例如對氣候變遷議題做更完整規劃的《氣候變遷法》,再下滲到《氣候調適法》、《溫減法》、《能源法》等其他法。

「不是怕沉下去,而是為了往前進。」葉俊榮以游泳中悟得的道理來看氣候變遷,他說不是怕制裁,而是該思考怎麼向前進步。

催生《溫減法》 立委:「並不完美,但要與時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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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5年7月8日台北訊,特約記者陳文姿報導

自環保署2006年提出「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並送至立院,至今已9年。歷經3屆立委、政黨輪替,無數爭議,遲遲無法通過的《溫減法》卻在今年以黑馬之姿,1個月內完成「溫室氣體減量法」委員會審查與二三讀。

國民黨立委邱文彥曾擔任環保署副署長,民進黨立委田秋堇從《溫減法》提出時,便擔任立委至今,兩位立委都曾提出《溫減法》草案,也積極推動黨團協商,在過程中與產業界(如工總)逐字逐句攻防。《溫減法》何以成為現今版本?本報特於法案通過後,專訪兩位立委,暢談《溫減法》10年歷程。

立委田秋堇談溫減法。攝影:陳文姿。
立委田秋堇談溫減法。攝影:陳文姿。

《溫減法》推出  現實困難中展企圖心

「京都議定書」2005年生效,國際間減碳入法的議題如火如荼展開,氣候變遷不再僅止於科學界論述,而是全球最新的政治議題。在這波浪潮下,2006年環保署推出「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做為國內推動溫室氣體減量的法源依據。當年,不僅產業界大力反對,連主張溫室氣體管制的環團也不看好。

田秋堇回憶當初局勢,她說,當時的社會氛圍對溫室氣體論述仍抱持懷疑,有些科學家聲稱全球暖化只是地球氣候的週期,非人為因素造成,而許多國家都盡可能規避溫室氣體減量。

台灣非京都議定書締約國,要領先推動《溫減法》並不容易。這種背景下,早期《溫減法》版本既未列出減量目標,又為碳交易鋪路,環團擔憂溫室氣體未能實際減量,反而淪為一場買空賣空的交易。

各方拉扯  停滯的《溫減法》

立委邱文彥。本報資料照。攝影:陳文姿。
立委邱文彥認為,溫減法能通過是大勢所趨。本報資料照。攝影:陳文姿。

從1998年起,無論是全國能源會議,或在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上,減碳期程的討論未曾停歇,也是各家必爭焦點。減碳議題被放在能源、經濟、環境等不同面向中檢視。

邱文彥指出,《溫減法》牽涉甚廣,他舉例:早期認為發展核能有助於減碳,《溫減法》一度被質疑是為核四護航;而環團則盼優先推動能源稅法;近期則有空污PM2.5等問題。這些都是《溫減法》推動困難的原因。

行政院連續6、7、8屆都將《溫減法》送入立院,但減量時程、目標及排放量核配機制等無法形成共識,加上屆期不續審,《溫減法》陷入停滯。2012年環保署遂將「京都議定書」管制的6種溫室氣體,逕行公告為「空氣汙染物」,納入空污法,要求企業開始進行溫室氣體盤查及登錄。

2015為解空污  溫減法重回議場

溫室氣體是全球暖化問題,放在空污法中,不易訂定環境涵容能力標準,當年環保署因此被指責為「便宜行事」,卻在今年修訂空污法時,意外成為《溫減法》回到主戰場的導火線。為解決空污法無法管制溫室氣體的問題,立委鄭汝芬同意將《溫減法》排入議程。

以往談到《溫減法》,總是在核四存廢的脈絡下展開,反核團體擔心溫室氣體管制成為擁核的理由,儘管IPCC並不為核電作為減碳選項提供背書。「非核家園」政策已確定,今年少了這層顧忌,加上藍綠立委、產業界都希望《溫減法》通過,可能性極高,最終關鍵仍在減量目標是否可退讓?田秋堇認為,惟有減量目標入法,未來執行時才能要求各部門配合實際減量。

對於外界指稱,這次是因為工總改變風向,轉而支持《溫減法》。邱文彥認為,這10年來,國際氣候變遷治理已有重大發展,低碳成為國際趨勢。台灣是外貿為主的國家,當多數國家都將綠色產品或碳哩程標示納入法規時,台灣就算沒被制裁,也會受到很大的壓力。

在各方努力協商中,工總最終同意減量目標入法,但「2050年回歸2000年排放量的一半」改成「2050年回歸2005年排放量的一半」,差距1800萬噸,雙方達成共識 。

從5月「溫室氣體減量法」被提出討論, 18日排入社福衛環委員會審查,審查3日後,爭議條文送交黨團協商。6月15日即通過3讀。《溫減法》今年能迅速通過出乎許多人的意料。

《溫減法》未來  一場無止境的奮鬥

兩位立委都認為,今年《溫減法》能通過跟國際局勢的變化有很大的關係。這10年來世界局勢已有了很大的轉變。首先,氣候變遷與溫室氣體的論述愈加肯定指出,全球暖化是人類活動造成的。而聯合國氣候大會在數度溝通失敗後,今年「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1次締約國會議」(COP21)也可望產出「巴黎協議」來取代「京都議定書」。再者,綠色產品的需求也逐漸融入生活,國際間對於能源、環保法規約束愈來愈多,通過減碳法規的國家也增多,這些因素都間接促成國內《溫減法》通過。

雖然《溫減法》通過,但中期目標及核配方式等都尚未明定。而產業輔導與配套措施尚未出爐,各界仍在觀望,而業界也感到憂心。未來,階段管制目標的目標及管制方式之準則將由學者、專家及民間團體組成諮詢委員會訂定。真正的政策與社會討論才正要開始。

這次通過的版本也加入氣候變遷法的新觀念,不再是苛責產業,而是要住商、交通、各部門都共同來減碳。田秋堇承認,此版本並不完美,但要先建立制度。

田秋堇進一步解釋,法不會一開始就完美無缺,法令要與時俱進,例如食安法每年都修。但可確定的是,未來將有一連串施行細則與階段目標的討論,需要更多公民參與,共同訂定未來氣候變遷法規的藍圖。

※註:2005年排放量24,520萬公噸,2000年排放量 20,936萬公噸,兩者間差距約1800萬公噸  (資料來源:經濟部能源局,2015年6月)


「碳中和」是什麼? Q&A說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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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5年7月9日台北訊,特約記者陳文姿報導

6月6日,2015氣候與能源世界公民高峰會台北台中台南3地與世界同步舉行。為了讓這場全球公民討論氣候變遷的會議更加名實相符,3場活動都採「碳中和」模式,緊密結合氣候議題的討論與日常實際行動。

「碳中和」是什麼?簡單的3個字,背後蘊含著生命週期概念、碳交易體系與不增加地球溫室氣體排放的環保理念。

一項碳中和活動代表從籌備到會後總結,必須計算所有人員(含工作人員與參與者)在運輸、電力、食物、廢棄物等耗用的碳足跡,並設法降至最低。最後,再從外部取得碳權來抵換無法降低的碳排量,使大氣中的溫室氣體沒有淨增加,等於達到「零碳」。

也就是說,一場活動中所涉及諸多食材與用品,無論是一張紙一度電,或是食材交通,通通都要納入計算!

聽起來像是不太可能達成的任務。本報記者在主辦單位、碳中和輔導廠商--產基會、以及驗證廠商--BSI,以及專家等多方的協助下,深入碳中和活動,並釐清碳中和的實際運作方式與不同層面的意涵。

【暖身區】背景知識

所謂的碳足跡,是指生命週期過程中直接、間接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單一產品的碳足跡計算十分複雜,以食材碳足跡為例,從種子、農藥、灌溉、包裝、販賣、運輸、廚餘等,無一不列入計算。

在台灣實施碳中和皆依據PAS 2060實施碳中和參考規範(簡稱PAS2060) 這套國際標準程序進行。適用範圍從活動、產品、到建築物,甚至整個鄉鎮城市都可進行。本文僅說明活動碳中和的運作過程。

【第一步】碳盤查 

所謂碳盤查,簡單來說是統計所有活動中產生的碳足跡。以下分別自食物、電力、佈置、交通等說明盤查細節。

【餐飲篇】

每一項食物都要納入統計?
從食材運輸到廚餘的碳排量,都需計算。攝影:陳文姿。

Q1:活動當天主辦單位為長達9小時的活動準備了三餐與會後點心。台菜的成分與食材又很複雜,許多沒有國際標準(如中藥材)。如何去盤查每項食材的來源與重量?

A1:單項食品的碳足跡確實很難,但在國際上若遇到這樣的情況,是以供應餐點的總金額套用相關的係數計算,便可取得碳排放量。

這類的係數都必須經過嚴謹的方法學、計算及程序與認證後才獲得國際認可。我們這次採用的是日本餐飲的公式,再經匯率換算而得。

至於食材的運輸與清運,例如從食品公司出發到會場的距離,以及廚餘處理的里程等,則須另計。

左:先測空廚餘桶重量、右:面紙重量。即便是面紙也要列入碳盤查。
即便是面紙也要列入碳盤查。左:先測空廚餘桶重量、右:面紙重量。攝影:陳文姿。

【電力篇】

Q2:大螢幕、音響、燈光、空調到插座都需要用電,如何統計算總電量?

A2:電力計算有兩種方式,一是將每種電器的耗電量逐一加總,盤點人員會以燈管的瓦特數、冷氣的冷氣能力、與現場的電器設備等做為估算的標準。

這次的活動場地位在台北市政府內,採大樓中央空調,不易取得空調耗電量。所以在本次活動中,盤點人源須先取得整體耗電量,再以樓地板面積的比例換算。此外,因市府的電箱屬管制區,盤點人員必須事前申請才能進入,這也列在工作項目內。

台北市政府的電表,計算一天活動的耗電量。
工作人員抄寫台北市政府電表,計算一天活動耗電量。圖片提供:產基會。

【現場佈置篇】

會議手冊、簽到表也全部要納入碳足跡計算。所以主辦單位請大家盡量先事前下載會議手冊,減少碳足跡。
會議手冊、簽到表也全部要納入碳足跡計算。所以主辦單位請大家盡量先事前下載會議手冊,減少碳足跡。

Q3: 活動手冊,或是簽到紙都要納入計算嗎?哪些可以不必納入計算

A3:從海報、簽到紙、桌牌、餐巾紙到個人名牌,所有耗用的材料都需納入計算。

此外,為了減少會場佈置的碳排,現場應避免一次性的裝飾,例如桌花。本次活動主辦單位事前已請來賓先下載活動手冊電子檔,可減少活動手冊的印製。

場地布置與拆卸的的運輸、廢棄物、廚餘的重量、運送車輛及距離等也都納入計算。

【交通篇】

Q4: 如何統計現場來賓及工作人員到現場的交通工具及碳排放量?

A4: 我們這次以設計問卷方式詢問每個人來到現場與離開時的交通方式,以便會後進行統計,本次活動在事前也做了完整的宣導,提醒各場次的與會者以最低碳的交通運輸方式到達會場,例如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共乘、騎自行車等..。

主辦單位請大家留下交通方式,以便統計碳足跡。
主辦單位請大家留下交通方式,以便統計碳足跡。

【進階篇】使用過的碳足跡如何歸零?

Q5:請問以一天的室內座談活動來估計,台北場單場的碳排放大約是多少?

A5:每場次的實際情況不盡相同,但若以類似規模的活動來估計,大約少於25 公噸,主要的碳排放量來自交通及電力。[註]

交通盤點。不同的交通方式也會影響碳足跡。
交通盤點。不同的交通方式也會影響碳足跡。

Q6:國內沒有碳交易市場,碳權如何取得?

A6:雖然國內目前沒有碳交易市場,但環保署已經先規劃先期專案抵換專案兩項方案,廠商碳排放如果優於公告排放強度,或是藉技術提升減低碳排放,都可經由申請及審查程序取得國內碳權。這次會議北中南3場活動的碳權均是由國內企業友達贊助,屬於本土碳權。

此外,透過國際市場,也可取得境外碳權。依據 PAS2060,國內碳中和活動可納入碳中和的減量額度包括:(1) 國內先期與抵換專案所核發的減量額度 (2)CDM的CER (3)VCS (4)Gold Standard四種。除了第一項為國內碳權外,其餘三項均為境外碳權。

Q7: 進行碳中和的步驟包括那些?

A7:碳中和有三種模式,基本上是先提出碳足跡管理計畫書(CFM plan)後經第三者(查驗機構) 確認,之後,在活動過程中要「減量措施」以積極的作為實際減量。最後,購買碳權將活動無法減少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抵換,並將碳權額度註銷

由第三者查證通過後,即可達成碳中和宣告,並到環保署所建置的「碳中和登錄管理平台」完成登錄

整個碳中和的過程繁複,為了鼓勵低碳活動,環保署也允許自我查證或者是第二者查證(第二者是指能使用方法學進行有效確證者),但在登錄平台上都須清楚揭露。

由於本場活動屬於公益性質,國內許多廠商都義務提供協助。輔導廠商產基會、環科、成大,分別協助北中南三地的碳足跡管理計畫書及碳盤查工作,驗證廠商則由BSI、DNV、SGS擔任。

【高級篇】批評與挑戰

Q8:請問使用有機食材或非有機食材,在碳排放量上是否有差異?

A8:差異並不大,碳足跡的數字僅代表產品所產生的溫室氣體總量,但就整個生命週期評估(Life cycle assessment,LCA)來看,產品的環境衝擊包括資源使用、人體健康及生態影響等,複雜的關連是無法用單一數字來呈現的。

Q9:活動採用在地食材,冷氣設定溫度調高等也可以減低碳盤點的碳排放總量嗎?

A9:這要看使用的計算方法,以食材為例,如果是採單項逐一計算,就會有差別。而本次的計算公式,在食材上是採用計價換算,電力是依樓地板比例,所以食材內容與溫度設定等無法反映出在減碳的數據上。

但這些努力可以納入「減量措施」中。「減量措施」可能是碳中和活動中最容易被忽略的一環。環保署規定,在每次的碳中和活動,主辦單位都必須提出具體的「減量措施」。減量措施後,無法降低的碳排放,才進抵換。

例如這次主辦單位分三個場地進行,又以視訊的方式讓國際來賓參與,都實質減少許多因交通而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

遠距會議也可以減少往返的碳足跡
遠距會議也可以減少往返的碳足跡。

Q10:如果碳權價格很低,或是主辦單位花錢多買碳權,無須太多減量行動就能抵銷碳排放量,在這種狀況下,碳中和活動會不會僅流於形式?

A10:碳中和標準中規定,活動須利用各項「減量措施」讓排碳量最小化,再進行抵銷。此外,不少低碳活動在設備、行動跟效率提升上都具有延續性,並非僅是一次性的活動。

本場活動(2015氣候與能源世界公民高峰會)全球共75個參與國家中,台灣是唯一進行碳中和的地區。台灣計畫主辦人林子倫主動提出這項規畫,代表的就是減碳行動的意願與承諾。

碳中和也可以做為一種溝通的橋樑。以「2011海峽兩岸氣候變遷與能源永續發展論壇」為例,主辦單位事前便與來賓溝通低碳理念,在來賓一致認同下,整場活動雖簡單不鋪張,依舊是賓主盡歡。

 

※註:最終統計結果,要等會後統計完畢,並送驗證單位,及相關單位確認,最終結果會公佈在環保署碳中和管理系統

【追蹤福島核災】不容易的育兒知識──福島集體疏散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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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竑廣(中島美雪研究者)

「謹代表奧地利總理維爾納.法伊曼(Werner Faymann),感謝通知關於支持福島兒童的抗議…如同諾姆.杭士基(Noam Chomsky)在貴網站所說的,兒童是社會裡最弱的成員,我們希望福島兒童能得到最大的保護與支援。…」來自奧地利的支持,讓「福島集體疏散官司」受矚目的程度更上層樓。

所謂「福島集體疏散官司」(以下簡稱疏散官司),是指福島縣郡山市中小學生與其家長,為求免於核輻射、安全的學習環境,自2011年日本政府提高人體(人工)輻射容許標準20倍以來(一年20毫西弗),一連串對郡山市政府展開的司法行動,主要訴求為維護福島兒童健康,要求避難保養與救濟權利;在車諾比核災區,兒童有法定避難保養的權利,且輻射容許標準和災前一致,仍為一年一毫西弗。

而除了奧地利總理、在台灣也廣為人知的美國重量級學者杭士基之外,漫畫《小拳王》《好小子》作者千葉徹彌,電影演員(《七月七日晴》、《史上最大作弊戰爭》、《大逃殺》、《佐賀的超級阿嬤》等)暨國會議員山本太郎等人,乃至於海內外無數署名的個人或單位,對這件官司都給予長期的支持或協助,為福島兒童的健康而共同努力。

影片:小佐古敏莊辭職記者會。

專業論述的支持

自災後改變的輻射容許標準,早先即有諾貝爾和平獎得主、〈防止核戰國際醫師會〉表達深刻憂慮;而為了「疏散官司」出具聲明的國內外醫學與核能專家,包括深川市立綜合醫院內科部長松崎道幸,美國能源部所屬國家核能研究機構、勞倫斯利福摩爾國家實驗室的莫瑞特(Leuren Moret)等人;撰文聲援的專業人士也大有人在,例如前東北大學臨床教授岡山博、日本學術會議物理學委員矢個崎克馬、前筑波大學植物遺傳育種學教授生井兵治等。

在諸多專家的協助下,活動文宣不時附有厚實的輻射風險資料。例如松崎道幸所整理的輻射標準剖析(廣島長崎被曝者之壽命調查/life span study、LLS),便長達40多頁。參與民眾可以從中得知,輻射標準(LLS)存在著「原爆後5年才開始搜集數據,樣本(被爆者)可能為對輻射較不敏感、抵抗力較強的體質。」等研究缺陷,且和其他相關疫學統計結果差異甚大。對關心福島核災的家長們來說,閱讀這些資訊、參加相關演講、讀書會等,並不輕鬆,可說是不容易的育兒知識。

認為低劑量被曝之下罹癌率增加的大型研究一覽(松崎道幸整理)。
認為低劑量被曝之下罹癌率增加的大型研究一覽。(松崎道幸整理)

其中,值得台灣人特別注意的是,據放射線計測專家、神戶大學教授山內知也2012年的調查,福島縣郡山市兩所小學裡的輻射測量器,和他在附近152處的測量數值,差距最大達40%,同樣的機器在福島縣其他地方有480台,且他所測量的這些數值,只有5.9%低於官方標準。部份台灣民眾赴日旅遊前,會利用福島縣官方測量數據,且類似問題也被國外媒體揭露過,在此作為參考。

認為低劑量被曝之下罹癌率增加的大型研究一覽(松崎道幸整理)。
認為低劑量被曝之下罹癌率增加的大型研究一覽。(松崎道幸整理)

和沖繩是命運共同體

從輻射被曝的角度出發,福島,和沖繩有著相同的被害位置。在「疏散官司」今年5月23日的街頭抗議裡,律師柳原敏夫表示:「儘管日本正向著(核)戰爭前進(修法擴大出兵範圍),但許多人應該不當回事,我原本也是這樣想,直到最近,才知道在1962年古巴危機時,在沖繩的美軍差點就要發射核彈攻擊蘇聯,沖繩民眾,是這樣一直與(核)戰爭為鄰。」

影片:在疏散官司街頭活動中,為沖繩問題發言的山本太郎。

據前美軍空軍士兵Dennis Fitzsimmons等人的證詞,當時位於沖繩讀谷村的美軍飛彈基地,接到了發射核彈的指示,要射擊蘇聯極東區域,幸虧現場發射指揮官判斷指示有誤,沖繩才免於核戰。又,一年前克里米亞公投之際,普丁認為美國暗中使力,恐將因此喪失黑海制海權,核彈箭在弦上,去年11月更表態,不參加核安全高峰會(Nuclear Security Summit)。位於美俄之間、座落著美軍基地的沖繩,在二戰時飽受蹂躪的沖繩,不成比例地被壓放著全日本、全東亞的戰爭風險。

就像其他座落著核電廠的偏鄉一樣,為了東京等大城市,福島不成比例地被壓放著核電風險,核災後,福島居民不約而同地向東京喊話;深度參與「疏散官司」的柳原敏夫說:「沖繩跟福島不改變的話,日本是不會改變的,沖繩跟福島改變的話,日本也會改變。」基於共同的處境,2015年5月,福島縣郡山市苦於輻射污染的市民,和沖繩縣抗議美軍基地建設的民眾,合組團體,為彼此苦難發聲。

※ 作者簡介:宋竑廣(臉書),男同志、寫手,目前主要以低碳生活部落格、陸敬民房屋部落格、花蓮東方報之固定專欄撰文維生;另為日本歌手中島美雪研究者,為中島美雪介紹會(臉書)幕前幕後主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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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氣爆周年專題:我們離宜居城市有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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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劃:環境資訊中心
原作:Gary Tsai;後製:環境資訊中心。

災難爆發時,往往引發媒體、社會大眾高度關注,然而事件過後,真正應檢討的政策及相關因應措施才更應是公民群起監督不懈的關鍵。

2014年7月31日凌晨,高雄氣爆2014年7月31日晚間至8月1日凌晨,高雄市前鎮區、苓雅區,三多二路、凱旋路附近的氣爆事件,造成32人死亡、321人受傷,其中有多位是工作人員,因穿著無法適當防護氣爆的裝備而死傷。

氣爆事件發生至今屆滿一周年,究竟有哪些政策、法令、緊急應變SOP因此改善、建立起來了?抑或仍原地踏步?我們離宜居城市的距離還有多遠?自即日起,環境資訊中心氣爆周年專題將持續推出追蹤報導,和讀者一同檢視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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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氣爆周年】石化管線怎麼管? 從中央地方與立法看氣爆檢討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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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5年7月31日台北訊,特約記者陳文姿報導

2014年7月31日,深埋高雄地底23年的丙烯管線,在這一夜爆炸了。連環巨響,火光四起,傷亡慘重,路面碎裂塌陷,也暴露出工業管線管理的問題。一時間,中央地方檢討聲浪四起,掀起互相指責的論戰。除了廠商管理維護懈怠外,內政部、經濟部、勞動部,與地方機關誰該負起管理之責?

一年過後,我們從立法角度出發,檢視各機關的修正與進度,是否足以避免下一個悲劇?

2014高雄氣爆。圖片來源:我們的島 768石化驚爆:高雄氣爆特別報導
氣爆後的馬路已修復、房舍也重建,但管線安全如何確保?圖片來源:我們的島。

【行政院】廠外管線納入工廠法規管

原則: 行政院2014年8月「石化產業發展及工業管線相關事宜」專案會議決議短期、中期,均將廠區外工業管線視為工廠延伸。長期以設定石化專區為目標。

短期:各部會公告將丙烯納入管理

中期: 經濟部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 廠外地下工業管線視為工廠設施設備延伸

長期:石化產業管理另訂專法。設石化專區,不讓管線存在市區。

管理模式:中央立法監督,地方監理檢查,業者自主管理。
目前狀況:高雄市府反對「工廠管理輔導法」,理由是未能顧及轉型正義,恐讓非法管道就地合法。  (2015.1)

回應1:「這一年來的立法幾乎完全沒有進度。用「工廠管理輔導法」等於是把所有管線變成工廠的延伸,把高雄市住宅區或商業區都變成工業區,這樣的方式太誇張了, 我們沒辦法接受!這等於是把所有既有管線合理合法化。」(高雄市議員張豐藤)

回應2:行政院希望修工廠管理輔導法,把管線管理做得更周延。不同的意見很多,民眾安全是第一要務。石化專區的部分牽涉更廣,要召開工作小組討論,高雄市府也在小組成員中,還需要更多時間討論。(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呂正華)

【立法院】藍綠立委提不同方案  本屆恐難過關

「石油管理法」比對石油管理石化製品  均被退回

  1. 修法原因:「石油管理法」和「天然氣管理法」中規範的管線歸經濟部管轄,包含中油及台塑等。但丙烯是石油化學材料業,不受這兩法管制。
  2. 修正內容:5位綠營立委分別提出石油管理法條文修正草案(林岱樺版陳亭妃版趙天麟版李昆澤版邱議瑩版),內容不盡相同。但主要是將石化製品納入石油管理的條文中,並要求業者提供管線配置與異動資料。
  3. 目前狀況:均被退回程序委員會。

「共同管道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被退回

  1. 修法原因:「共同管道法」現行定義公共設施管線指電力、電信(含軍、警專用電信)、自來水、下水道、瓦斯、廢棄物、輸油、輸氣、有線電視、路燈、交通號誌....等認定供公眾使用之管線。​ 不含丙烯
  2. 修法內容:邱議瑩版  將輸油(含石油與石化油料)、輸氣(含石油、石化、天然氣)納入公共設施管線。
  3. 目前狀況:被退回程序委員會

「工廠管理輔導法」與政院原則一致 交付審查

  1. 修法原因:配合政院政策,將廠區外地下工業管線視為工廠設施、設備延伸。
  2. 修法內容:立委林國正提出增訂工廠管理輔導法,明定廠區外地下工業管線視為工廠設備延伸。
  3. 目前狀況:交付審查

立法現況:由於本屆立院只剩最後一會期,新立委上任後,未完成立法法案均須重新提出,本屆立委員成修法可能性低。

回應1:民進黨的提案沒有出程序委員會,國民黨的法案在經濟委員會中也沒有排入審查,雙方沒有積極對話。氣爆已經一年,執政黨這一年根本是空轉,如果再發生事情,還是處在責任不明確的狀態。(立法委員趙天麟)

回應2:石油管理法管制石油及石油製品,屬能源局管轄。丙烯不屬能源範圍(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呂正華)

【高雄市】地方自治法闖關失敗 不通過就斷管?

法案:高雄市議會三讀通過「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2015.5)

內容:105年12月31日前石化業總部南遷、提送年度管線維運計畫、繳納管線監理檢查費。

理由:暫時允許管線使用權利,進行管線管理,以等待產業調整轉型。

目前狀況:

  1. 高雄市:如自治條例被函告無效,2016年就斷管。 (2015.5)
  2. 中央:法務部發函經濟部,指該條例違反地方制度法,相關罰則無效。(2015.7)

回應1:自治條例牽涉到跨部會,彙整意見後,再到行政院會討論出結果。(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呂正華)

回應2:「這條例只是過渡時期的條例,是不得已的。未來市府、中央、跟願意留下的廠商一起努力,先得到市民認同,才可能成立石化專區。以汙染減量,產值增加為前提,打開一條路,否則依照現在的模式,石化產業將完全沒有願景。」  (高雄市議員張豐藤)

回應3:對於高雄所提出的條例,中央政府可以有不同意見,但應積極作為提出中央的版本,而不是說這個不行,那個不行,這個不審,那個不審,完全放棄治理。(立法委員趙天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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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氣爆周年】石化管上的宜居城市? 陳金德:建立管線資訊平台、緊急應變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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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5年7月31日高雄訊,特約記者李育琴報導
高雄氣爆現場,孫凡甯攝。
高雄氣爆現場,孫凡甯攝

高雄市副市長陳金德7月3日出席地球公民基金會主辦的氣爆一週年論壇,說明其負責的公共安全和環保業務下,如何確保未來高雄的石化管線安全,及市府成立緊急應變小組的運作方式,期望未來高雄在管線安全無虞下同時發展經濟,朝向宜居城市目標前進。以下為其發言內容:

高雄在幾百年前可能是天生麗質,但是經過日據時代的煉油、石化,一直到現在的重工業發展,高雄早已殘破不堪。宜居城市是我們的目標,但是石化管線上怎麼可能會有宜居城市?

回溯731氣爆

高雄市副市長陳金德回憶731氣爆當晚。攝影:李育琴。
高雄市副市長陳金德回憶731氣爆當晚。攝影:李育琴。

去年7月31日那天晚上發生什麼事?從中油前鎮儲運所輸送丙烯的管線壓力紀錄來看,大量洩漏是在晚上8點22分,當時壓力急劇下降,不過傍晚時民眾看到煙霧冒出,就已微量洩漏。

8點22分,管線中7公分乘以4公分的口爆開,才大量洩漏。從8點22分到11點56分有3個半小時,消防、環保、毒災應變小組都來了,就是沒辦法判斷是誰家的管線、洩漏的是什麼。

直到爆炸前幾分鐘,前鎮儲運所才關掉丙烯輸送管。等測到是稀丁類,發現是丙烯時,大概離爆炸只剩1分鐘,就爆炸了。

20幾年前,高雄市政府做排水箱涵時把3根管子包在裡面,而箱涵裡是水和空氣,長期下來金屬管就容易鏽蝕。廠商雖說平常都有提維護管理計畫,有陰極防蝕、緊密電位檢查和人工巡視等,但事實上這些都沒有做。

當時無法立即知道是哪家公司的管線,無法令其立即關閉,整個因應措施不足,造成這樣的遺憾。

氣爆後,如何管控管線風險?

未來要避免石化管線的再次洩漏、爆炸,就要降低風險。如果洩漏了,緊急應變措施要降低造成傷害的風險。

氣爆後,市府召集石化業,要求他們把所有管線資料提供出來。高雄石化管線當初都是中油建置的,設計監造的中鼎公司、李長榮併購的福聚,都是中油的轉投資公司,因此資料全部在中油。而這些下游業者根本沒有管線資料,維護管理是中油委託金茂公司在做,權責非常不清楚。

後來我們強烈要求他們提供所有的管線資料,包括輸送物質等,現在總算提供出來,建立一個資訊平台 ,大概有439根石化管線,以及3家輸送天然氣的公司,地下管線密密麻麻。

把資料平台建置之後,第一個要做的是找出底下有多少管線是穿越箱涵的。水利局把箱涵與環保局的管線交叉位置比對,然後去現場看管子是否在箱涵裡,若在箱涵裡且是金屬管,要優先遷移。

這些管子今年4月水利局已經全部遷移,把所有跟箱涵交錯的管線遷走,至少讓這些管子全部在泥土裡面,相對安全很多,一般正常管線在泥土裡面20~25年沒有問題。

至於管線資料是否要公開給公眾知道,目前還無法全面公開,初步的資料是可以提供的。

氣體外洩,市府如何緊急應變?

萬一有氣體外洩時,市府怎麼緊急應變?透過緊急應變系統的建立,包括消防、警察、工務、水利局、經發局和1999中心都有密碼可進入,假設民眾在四維民權路口聞到味道,打給1999。1999馬上通知消防局、環保局等,各局都有密碼可打開這個系統,知道四維民權路口有4根管子屬於中油的,輸送內容是什麼,判斷是什麼管,第一時間就通知業者。

現在的速度大概打開電腦1~2分鐘就能知道是什麼管,但是這些管線資料有一半屬於中油的,管線位置都定位清楚,但屬於其他石化公司的管線,因為沒有經過詳細定位,只有用Google map去畫,所以只知道在哪一條路上,正確位置並沒有建置。

這些資料以後要慢慢建置,不過就現有資料,我們認為來應付緊急應變夠了,可以畫出50公尺範圍或100公尺半徑範圍有什麼管,拉大一點自然就知道了。

高雄市管線緊急應變小組成員,包括6個局局長、承辦科長、3位副市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市長辦公室主任、隨扈,都在群組裡。

我們有治安會報,為了要測試每個局處是否真的能夠處理,已經在治安會報連續測試兩遍,哪裡氣體洩漏了,馬上進行。

應變措施除了這些工具,我要求不要再去測洩漏物質是什麼,而是用排除法,輸送物質就是天然氣或石化原料,乙烯或丙烯,不然就是烷類或甲苯,平常對這些物質熟悉一點就可以處理。環保局有採購即時檢測的設備,但是緊急應變當下不要一個一個去測,市府各局處對應變要再熟悉、正確一點。

今年6月7日晚上,欣雄公司的瓦斯發生洩漏,情形跟去年丙烯洩漏完全一模一樣,大量洩漏在水溝裡,而且濃度高達5萬ppm,結果發現那根管同樣有靠近箱涵或水溝的因素。

當晚還發生一件事,我在香港機場轉機,晚上10點多,我以為把閥門關掉就好了,既然知道是欣雄瓦斯,只要關了就好了,等到12點多,訊息傳來說還沒有關,還在找哪裡漏。我說,上次丙烯爆炸就是這樣子啊,還在找,你就叫欣雄關就是了嘛。

不過當場的同仁要求欣雄關,欣雄是不關的,因為低壓管線很複雜。事後我們檢討這樣的情形,認為關掉上游閥門是第一要務,不管廠商損失多少。當然如果是石化業會損失很多,如果是瓦斯業很多人會受影響,客戶會罵他們。但我說安全最重要。

第一個先關管線閥門,消防局監視,警察局封鎖,環保局判斷是什麼東西,經發局負責下令業者關掉,這是目前我們做的緊急應變措施。

自治條例  要求業者檢測管壁厚度

但是我覺得這樣還不夠。大概幾個月前,某家石化公司拿了資料給我,他們用荷蘭的技術去檢測管線到底有沒有問題,這個技術是從管子裡面用壓力打,之後用超音波掃描,資料會傳輸管線受損的情形和厚度。

那家公司檢測後發現有兩個地方有問題,一個是中油油廠裡面,一個是他們這邊。他們發現問題後現場開挖,果然發現已經凹下去,快出問題了。那兩個地方一個是穿越水池,一個類似在箱涵上面,比較潮濕,那個方向有6根管,所以他們就換掉,有的強化管線外圍。

所以我們才發現,不管平常做什麼,例如陰極防蝕、防止鏽蝕,或緊密電位檢測哪裡受損,事實上測不出那種很特殊的情形,比方管子穿越箱涵,或者穿越水池,用了20、30年,這些特殊情形你測不出來。

我就在本會期的《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中,要求高雄市所有管線業者必須在明年年底前,做一次這種「smart pig 智慧豬」的檢測方式,向環保局報告管壁厚度,以後每三年做一次。因為每根管子的管壁厚度是固定的,若有變化,就知道哪裡受損,以此逼迫石化業者釐清管線情況。

這個自治條例在環保署還未核定,我相信他會核定。這個條例我們已經第三年送了,前兩次都被議會反對,這次因為民進黨議會過半所以獲得通過,這個是目前管線的作法。

至於《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是由經發局訂定,要求管線業者總公司2016年底前遷移至高雄,目前還在中央行政院等候備查,中央會不會准予還在未定之天。(編按:日前法務部發函經濟部,指該條例違反地方制度法,相關罰則無效。高雄市副市長許立明則表示2016年底前,若擁有這些石化管線的總公司未南遷,照樣可斷管。

每個縣市首長都以推動宜居城市為政策目標,要達到宜居城市有很多要件,高雄很多公共建設拿到宜居城市獎,但坦白講我們離宜居城市還太遠,真正的宜居城市應該是最適合居住的城市、最宜居的城市,那是我們要努力達到的目標。(繼續閱讀其他專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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